興寧市自然資源局: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及《興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寧市規範農村建房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規定,本次“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範圍屬集體土地範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築物和構築物;嚴格執行宅基地麵積標準和房屋建築層數,我市屬山區市,村民建房每戶宅基地麵積不得超過150平方米,建築麵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建築層數不得超過4層且建築高度不能超過15米(含樓梯間)。超出標準部分,在登記簿和權屬證書附記欄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