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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 (2016-01-08 17:00:09)

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關於2014年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現已下發。按照規定,從今年1月起,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月增153.68元;依據繳費年限津貼製,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均計發繳費年限津貼84元。兩項調整後,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月增237.68元,增幅16.5%,預計惠及22.78萬人。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在本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本次調整的對象,一是2013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二是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該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相關規定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此次調整辦法按照普遍調整與特殊調整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並按國家文件要求確定特殊調整人群。普遍調整是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額計發;2013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包括已加發的繳費年限津貼)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包括加發的繳費年限津貼)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特殊調整方麵,本次調整將對兩類人群進行傾斜。一是對至2014年6月30日(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發放養老金960元。二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過本次調整後養老金仍達不到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予以補齊。 繳費年限津貼方麵,依據我市新建立的繳費年限津貼製,從2013年10月起,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4元繳費年限津貼,不滿一年不計發。同時,繳費年限津貼作為過渡性養老金的組成部分並入本人養老金中,參加以後的調整。 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計發繳費年限津貼84元,增加的待遇現已全部補發到位。今後,凡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在首次領取養老金時,也將享受每滿一年4元的繳費年限津貼,且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年限津貼越高,實現長繳多得。 如何計算普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舉例說,假設某企業退休人員陳先生2013年9月份的基本養老金是1300元,其繳費年限為20年,按每滿一年計發4元繳費年限津貼,每月發放80元繳費年限津貼後月基本養老金是1380元。2014年度調整時,按其基本養老金1380元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即69元,加上定額計發的97元,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月增加166元。即陳先生每月領到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1300+20×4+[(1300+20×4)×5%]+97=15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