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醫療費用:用人單位為職工按規定足額繳費的次月起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妊娠分娩的成活兒在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順產2200元、難產3000元、剖宮產4200元的標準支付。妊娠12周以上、28周以下流產或引產的,按800元標準支付。妊娠12周以下流產的,按400元標準支付。2、男職工假期津貼:參加梅州市職工生育保險並符合廣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享受看護假期的男職工。男職工假期津貼標準根據2009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08元的60%為基數,按規定看護假期10天計發,每例假期津貼560元。3、三道防線:已參加職工生育保險的參保人可享受相應的婚檢,每對一次性補助238元,產檢一次性補助205元,新生兒疾病篩查一次性補助50元。凡低於上述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支付,超出部分由被保險人自付。(備注:如政策作出調整,以調整後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