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繳費期結束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兒,可隨父或隨母享受繳費空缺時段的醫保待遇,待遇支付額列入父或母醫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內。如父母均未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新生兒可在出生後三個月內憑戶口簿參保繳費,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繳費年度內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超過三個月參保繳費的,從繳費次月起享受年度剩餘時間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