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1、單位不為單位員工辦理社保繳費是違反《社會保險法》的行為。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2、如果你目前所在單位未為你參保繳費,你可到當地稅務部門反映,有關部門將依法處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3、如果你已離開原單位,且超過法定訴訟期限,則可按相關規定,提供原始工資憑證、勞動合同、花名冊等資料向戶口所在地社保部門申請辦理一次性繳費,費用由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