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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辦理增減員時分別要提供什麼資料? (2016-10-21 09:27:40)

單位新招收、調入人員並與新增人員建立勞動關係,應在30日內到地稅征收大廳或稅管員處辦理增員殘暴登記手續。炳提供以下所需資料:1.《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申報表》2.新增參保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3.身份為幹部或聘幹的人員根據相應情況,分別提供調令、軍轉幹部審批表、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派遣證、報到證、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繳費單位內人員發生退休、死亡、出國(境)定居、退保、轉出,以及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向地稅征收機關申請為其辦理增員停保登記手續,辦理減員停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所需資料:1.《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申報表》;2.辦理停保的有效證明(解除勞動合同書)或證件3.辦理退休的人員,提供勞動保障部門(或社保部門)發給的退休證或經社保部門審核蓋章同意的《職工退休待遇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