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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問題解答 (2016-10-06 19:53:51)

1、勞動者來電谘詢其社保繳費情況? 答:已根據勞動者提供身份證號碼、姓名和社保卡銀行賬號為其在係統查詢解答 2、為什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的繳費數據不準確?(省網的數據怎麼來的?有什麼作用?) 答: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詢的數據:1、市值社保局在每個月15日前上傳上個月的繳費記錄到省網;2、省網查詢的繳費記錄隻提供查詢參考,不作繳費依據(如無法繳費,請谘詢地稅局)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要繳費多少年,才能領取養老金?到達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又不夠怎麼辦? 答:根據粵府[2006]96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享受基本養老金條件規定,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保未參保,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如果參保人已達到退休年齡又沒有達到以上最底繳費年限條件的,可按照粵府[2006]96號文件,第三條第(四)項第二節的規定: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本省戶籍參保人,可以不申領一次性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參照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費基、費率繼續繳費,直至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為止。 4、如單位欠費,是否可以轉移到外地? 答:欠費部分處理清楚才能轉移。 5、什麼是職工養老保險 答:職工養老保險,是指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一項社會保險製度。 6、參保對象 答:(一)所有企業、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 (三)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製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7、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按所屬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個人按本人工資薪金總額為繳費基數。如職工個人實際工資、薪金收入總額低於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繳費基數;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300% 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300%為繳費基數。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在省規定的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行選擇繳費基數 8、繳費比例 單位15%,個人8%;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20%。 9、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後是如何進行記賬劃分的? 答: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由單位和個人兩部分組成,這是由於記帳的需要來劃分的。單位繳費部分其實就是統籌基金。靈活就業人員按20%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中按繳費基數的8%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劃入統籌基金。 10、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 答:年齡條件:(國發[1978]104號文)規定①正常退休人員:男60周歲,女50周歲,管理崗位女幹部55周歲, ②特殊工種退休人員:男55周歲,女45周歲。 特殊工種條件:井下、高溫、累計9年,在毒有害累計8年,特繁、高空、累計10年(注:不同類型特殊工種不能累加,不同行業不能參照執行)。 ③因病提前退休人員:男50周歲,女45周歲(注需符合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既經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1--4級者)。 繳費年限條件: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 11、養老保險待遇 1、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998年6月30日前參保繳費的再計發過渡性養老金。同時,建立繳費年限津貼,繳費每滿一年計發4元的繳費年限津貼。養老金水平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相掛鉤,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養老金水平就越高。養老金水平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2、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參保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達到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係。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參保及1998年7月1日後參保且養老保險費全部由個人繳交的參保人,還可享受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標準為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3、死亡待遇。(1)領取養老金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遺屬可領取死亡待遇。無供養對象的可領取3個月的喪葬費、3個月的撫恤金;有供養對象的可領取3個月的喪葬費、3個月的撫恤金、6個月生活困難補助費。同時,一次性退還個人帳戶儲存額並終結養老保險關係。(2)未領養老金的參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領取3個月的喪葬費、3個月的撫恤金;同時,一次性退還個人帳戶儲存額並終結養老保險關係。 死亡待遇的計發基數:梅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12、申領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指南 一、申領基本養老金 1、有人事檔案人員:參保職工提前1個月到檔案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受理時所需材料:申領人身份證,二代社保卡,無二代社保卡的情況下需提供銀行存折原件及複印件(工行、農行、建行、郵政)各一份;當月20日前檔案管理機構或單位到參保地社保機構待遇核發部門申報。受理時所需材料:職工人事檔案,一寸近照一張,養老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申領人身份證和二代社保卡,無二代社保卡的情況下需提供銀行存折原件及複印件(工行、農行、建行、郵政)各一份,提前退休的須提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退休審核表。 2、無人事檔案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當月20日前本人到參保地社保局待遇核發部門申領養老金。受理時所需材料:養老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身份證,二代社保卡,無二代社保卡的情況下需提供銀行存折原件及複印件(工行、農行、建行、郵政)各一份 二、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含個人賬戶) 1、一次性退個人賬戶儲存額:單位或參保人到參保地社保待遇核發部門申領一次性個人賬戶儲存額,受理時所需材料:退休或出國(境)定居有關材料,一次性個人儲存額申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二代社保卡,無二代社保卡的情況下需提供銀行存折原件及複印件(工行、農行、建行、郵政)各一份 2、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參保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的,可到參保地社保局待遇核發部門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並退回一次性個人賬戶儲存額,受理時所需材料:養老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身份證,二代社保卡,無二代社保卡的情況下需提供銀行存折原件及複印件(工行、農行、建行、郵政)各一份 三、申領死亡待遇 1、離退休人員死亡:領取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單位或其法定繼承人到所屬社保局待遇核發部門申領死亡待遇。受理時所需材料:死亡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殯儀館出具《殮葬證》原件,申請直係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需提供供養直係親屬勞保登記卡及其他佐證資料,被供養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與供養人關係證明,就業和生活費用來源情況證明),法定繼承人身份證,二代社保卡,無二代社保卡的情況下需提供銀行存折原件及複印件(工行、農行、建行、郵政)各一份 2、在職人員死亡:參保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單位或其法定繼承人可到參保地社保局待遇核發部門申領死亡待遇。受理時所需材料:死亡待遇核定表一式二份,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殯儀館出具的《殮葬證》原件,法定繼承人與參保人關係證明,法定繼承人身份證,社保卡,無二代社保卡的情況下需提供銀行存折原件及複印件(工行、農行、建行、郵政)各一份 13、按月領取養老金退休人員如何辦理領取資格認證 答: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原件到廣東省內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指定的郵儲網點就近進行認證。 認證辦法 :(一)在梅州市內居住的,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到居住地社保局或指定的銀行網點進行認證。確因行動不便的,可委托親屬到居住地社保局進行認證(攜帶委托書、本人及委托人的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本人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二)在省內市外居住的,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原件,到居住地社會保險機構就近辦理異地協助認證手續。如需辦理聯係信息變更,可一並辦理。 (三)在省外居住的,可在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網站下載《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表(個人)》,到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協助認證後,寄回參保地社保局。 請各位離退休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資格認證手續。未認證或未通過認證的,從7月份起暫停發放養老金。 14、如何辦理參保繳費(繳費方式)? 答:單位繳費,持單位相關證件到地稅辦稅大廳申請,填寫社會保險繳費登記表,地稅征收社保登記窗口審核後繳費登記,然後社保部門辦理社保登記(資料齊全的在地稅辦稅大廳即到即辦,當天辦理不了的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 所需材料:1、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一份(個體戶除外); 3、地稅稅務登記證複印件一份; 4、社會保險繳費登記表一式三份; 5、社會保險人員明細登記表一式三份(紙質和報盤); 6、社會保險費人員明細申報表一式三份(紙質和報盤); 7、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申報表一式三份(紙質和報盤); 8、參保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式一份。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參保個人到地稅征收大廳提交登記(申報繳費)申請表,地稅登記(征收)審核,開出繳費完稅證,然後個人繳費(資料齊全的再地稅征收大廳即到即辦,辦理儲費劃繳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與地稅、銀行三方簽訂《儲費劃繳協議》,每月由地稅部門通知銀行扣繳。) 所需材料:1、《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表(適用靈活就業人員)》; 2、參保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複印; 3、《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綜合申報表》。 15、單位職工漏辦養老保險怎麼辦? 答:有兩個途徑解決:一個途徑是由用人單位向所屬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補繳,單位應提交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職工工資發放簽名表、補繳社保費申請書等材料。用人單位不向社保機構申請補繳時,可通過另一個途徑解決,即職工本人向所屬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可根據裁決書的裁定向社保機構申請補繳。(如靈活就業人員方式在繳費年度7-6月份內有漏繳,可以申請補繳,到地稅出漏繳證明,到社保局關係科蓋章後繳費,跨年度不能補繳) 16、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中間有中斷怎麼辦?在兩地有重複繳費年限怎麼算? 答:根據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所以中間有中斷繳費不影響繳費年限的累計計算。如果在兩地有重複繳費,重複繳費部分不能累計計算,要將一地的重複繳費時段處理並辦理轉移後才能合並計算。 17、重複繳費退款辦事指南 答:參保人員在同一參保月份有重複繳費的情況,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退款手續。 (一)辦理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險退費申請表》一式兩份; 2、不同統籌區域重複的,明細清單需提供經原社保機構蓋章確認的養老保險手冊或繳費明細清單原件及複印件。 3、屬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繳費的,需提供繳費憑證原件或地稅部門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4、重複繳費申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社會保障卡 5、申辦人在我市國有銀行商業開設的銀行存折複印件 (二)辦理程序 1、工作人員受理申報資料後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退款條件的將在20個工作日內辦完審批手續。審批以後,業務科室將資料交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辦理退款手續。 2、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 (三)其他事項 1、參保單位及個人原因造成的重複繳費,由個人提交退費申請的,隻退回重複時段個人繳費部分,不退單位繳費部分,重複時段單位繳費並入統籌基金;由單位提交退費申請的,全部繳費額(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退回繳費單位賬戶,由單位再向參保人退回個人繳費部分。 2、所提供的複印件均需用A4紙複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和“與原件相符”簽注。社保局經辦人員對原件校驗核對後,應在複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核對章、經辦人簽章。 18、如果參保單位不按時繳費產生欠費後對參保職工有何的影響? 答:根據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險費是向企業統一征收的。如果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所屬單位職工全部都會產生欠費。欠費時段不能計算繳費年限,需繳清所欠社會保險費後才能計算實際繳費年限。 19、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辦事指南 一、跨統籌地區轉入 第一步:辦理停保。參保人到原參保地社保征收機構辦理停保手續(需攜帶資料: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社會保障卡)。 第二步:打印憑證。申辦人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需攜帶資料:第二代身份證和二代社保卡原件社會保障卡)。 第三步:申請轉入。申辦人向本市新參保地社保局提出養老保險關係轉入申請,填寫《養老保險關係轉入申請表》(需攜帶資料: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②第二代身份證(二代社保卡)原件及A4紙複印件1份社會保障卡和;③經組織部門、人社行政部門批準調動的,提供調函原件及A4紙複印件1份;④屬於流動就業的,提供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A4紙複印件1份)。 溫馨提示:1凡申請養老保險關係轉入,須在我市先建立養老保險關係。2、委托辦理的,需提供辦理人和參保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A4紙複印件1份,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二代社會保障卡、A4紙複印件1份及授權委托書。 二、跨統籌地區轉出 第一步:辦理停保。參保人或單位到參保地地稅部門辦理停 保手續(需攜帶資料:①靈活就業人員需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A4紙複印件1份和社會保障卡;②單位申報需提供《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 第二步:轉出申請。辦理停保手續3個工作日後,參保人向本市轉出地社保局提出養老保險關係轉出申請。 第三步:打印憑證。提出申請後,參保人到參保地社保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需攜帶資料:①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A4紙複印件1份和社會保障卡;②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提供本人檔案原件。) 第四步:申請轉入。申辦人向轉入地社保機構遞交《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提出養老保險關係轉入申請(需攜帶資料: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②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A4紙複印件1份社會保障卡)。 溫馨提示:1、參保人在本市範圍內流動,無須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由原單位或本人向原參保繳費地辦理停保手續,次月到新參保繳費地辦理增員手續。2、轉出人員有欠費記錄的,應先繳清欠費,再辦轉出手續;3、參保人有視同繳費賬戶的,應先核定參保人視同繳費賬戶後,再辦理轉出手續。4、委托辦理的,需提供辦理人和參保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A4紙複印件1份和社會保障卡,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A4紙複印件1份和社會保障卡及授權委托書(市內無須轉移,省內轉移個人賬戶和視同賬戶,省外轉移個人賬戶和12%的統籌基金) 20、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參保人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的,可向新就業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原參 保繳費年限與新就業地的參保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帳戶合並計算 21、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製度銜接 答: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銜接轉移,並累計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22、關於我市社會保險參保查詢的問題? 答:如果要準確地查詢參保繳費情況信息,可以帶本人身份證到繳費地社保局查詢參保繳費情況。也可以登錄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查詢(第一次登陸需要先注冊後查詢) 23、什麼是視同繳費年限? 答:視同繳費年限是參保人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前符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認定的國家承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統稱為繳費年限。 如:原國有或縣以上集體企業的幹部、固定工(以吸收表記載確定),1994年1月在冊且已參加社會保險的,其1993年12月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4、複員、退伍軍人服役期間的軍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問題? 答:根據粵勞社發〔2007〕13號文規定,符合下列條件(即“三類八種”人)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複員幹部的軍齡可視同繳費年限。 (一)、軍隊複員幹部; (二)、安置在企業的轉業誌願兵(士官)、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鎮複員士官、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殘疾軍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複員軍人; (三)、其他安置在企業的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並參加過為抵禦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和參加過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 軍齡確認辦理程序:由安置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審核確認後,未參保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已參保人員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軍齡登記手續和核實視同繳費年限。 25、早期離開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人員的範圍?一次性繳費時間可以多長?要多少錢? 答:根據梅州市政府《關於解決早期離開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人員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府〔2008〕82號),文件適用範圍人員的規定: (一)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間離開原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的原固定工和幹部。原企業是指1994年1月後參加梅州市所屬市、縣(市、區)養老保險統籌的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 (二)其離開原企業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國家和省計算連續工齡的政策規定,不能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如果屬於文件規定的人員,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市、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審核確認的其1993年12月31日前在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的工作年限。 26、解決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障問題 為解決部分縣以上集體企業未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經市政府同意,對這部分企業采取補繳方法納入社會養老保險。補繳時段: 1994年1月前參加工作的原幹部、固定工,從1994年1月補至2007年12月,1994年1月後參加工作的,從參加工作之月起補至2007年12月; 1985年1月前吸收的合同工(臨時工),從1985年1月補至終止合同之月,1985年1月後吸收的合同工(臨時工),從吸收之月補至終止合同之月。 已達到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補繳年限按以上辦法辦理。 27、個人社保銀行代扣時間是每月的哪個時段? 答:因個人社保銀行代扣協議是參保人與稅務部門和銀行之間簽訂。具體代扣時間請谘詢稅務部門谘詢電話12366。 28、來電谘詢其有位員工在8月份辦理了退休手續,10月份領取了退休證,而單位為其在8、9月和10月已經參保了,現要怎麼退回那兩個月所繳的費用? 答:領了退休證,但沒有申領養老金的話,其核算養老待遇是從其領取養老金的前一個月計算的,這個是沒有退回的(因為養老保險可以一直繳費下去,隻要未申領養老金),此外,醫療保險是有交有享受,無交是無享受的,如果參保人辭職離開本單位,參保人可以自己去參保醫療保險,退休人員除可選擇一次性繳交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單位繳費比例以每年遞增10%計算,繳納至一次性繳足20年,帶相關材料到關係科申請) 29、什麼叫連續工齡?假如在國家單位工作了兩年,然後辭職,在別的地方上班,然後又沒工作了,過了一段時間又工作?算不算連續工齡? 個人辭職,算不算除名?什麼情況下才算是除名? 答:首先,一般工齡是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作為他全部或者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時間。連續工齡是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並同樣以工資收入作為他全部或者生活來源的工作時間。連續工齡同時就是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則不一定同時就是連續工齡。 其次,關於按照粵勞含【1985】106號文規定並除名的職工,如重新參加工作,應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其連續工齡一般也應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算。 30、如果沒有單位的人員(包含下崗職工)可以掛靠單位參保嗎?是否隻允許掛靠人才交流機構?如果可以掛靠單位參保,請問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嗎? 答:沒有單位的人員因無勞動關係所以不能掛靠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在梅州範圍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含下崗職工)要參加社會保險,可以憑本人身份證到地稅局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靈活就業人員參保。 31、如果以個人名義參保,之後有工作單位繼續參保,此時個人需要到社保局辦理什麼手續嗎? 答: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的參保人在企業就業後,應憑本人身份證到地稅局辦理停保手續後,由企業按月為其參保申報繳費。 32、根據《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轉移個人賬戶基金,個人賬戶從1998年7月1日開始按繳費工資(請問所指繳費工資是否是廣東省繳費工資)11%的額度轉移。請問這項規定是否適合所有跨省參保的用戶?如果跨省轉移,所需材料是否與省內轉移相同? 答:根據2010年1月1月起施行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第四條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十一條規定:各地已製定的跨省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相關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準。 所以目前辦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按國辦發[2009]66號文件執行。辦理跨省轉移所需材料與省內轉移大致相同。 33、如果由梅州參保向本省外地轉移,要進行基金轉出也需要對方社保機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聯係函》嗎? 答:根據《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第四條規定:在參保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的同時,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根據《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接續操作辦法》(粵社保[2009]54號)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現參保地社保機構應向原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聯係函》,原參保地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省內轉移聯係函》後,辦理轉出手續。 34、如果銀行代扣有一個月沒有扣,那我下個月再去存錢會不會自動扣的? 答:因個人社保銀行代扣協議是參保人與稅務部門和銀行之間簽訂。具體代扣時間請谘詢稅務部門谘詢電話123662。 35、單位參保需要提供的資料? 答:新單位參保: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員工工資表、員工身份證複印件到地稅局申請,(地稅開具社保號後)帶營業執照到社保局辦理登記《社會保險登記證》 增員、減員:帶營業執照直接到地稅局填寫增員、減員表 36、單位需要打印參加社保員工清單需要帶上什麼資料? 答: 先到參保地社保局領取《梅州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申請表》,表格下麵有注明:1、單位辦理人員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2、單位當月會計憑證(複印件加蓋公章),3、當月單位全部職工帶身份證號發放工資表(複印件加蓋公章) 37、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固定工)辦理退休後,個人繳費部分是否可以退? 答: 不能退。 38、 退休人員有沒有退休編號的? 答:有。 39、社保是從什麼開始征收繳費? 答:工傷/失業:2005年7月(文件施行:2004年2月/2002年10月) 生育:2008年7月 醫療:2000年12月 養老:固定工1994年1月(94年以前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合同工1985年1月 臨時工1988年1月 城鄉居民醫療:2007年9月 城鄉居民養老:2011年7月全省實行(2009年3月平遠試點) 40、在兩個不同統籌地區參加過養老、醫療保險,能否將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答:可以辦理關係轉移接續,參保人隻需向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索取養老、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向新參保地社保機構提出養老、醫療保險關係轉入申請即可。 41、社會保險登記證年審 答:需要的材料:1、《社會保險年度檢驗表》;2、《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或副本);3、上月在職職工工資表的原件和複印件;4、勞動年審手冊,到關係科辦理(1、登記證本上有注明每年什麼時候年審;2、一整年同月份年審,不收費) 42、目前可以轉移的社保有哪些?異地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金額如何處理? 答:目前可以轉移的是養老、醫療、失業(任何一個險種都需要本地參保以後才能轉入,醫療和失業隻轉關係不轉基金) 異地醫療轉入梅州,個人賬戶即社保醫療保險卡上的金額需要谘詢異地能否轉入,異地能轉移的話梅州收到轉移基金以後會在次月劃入梅州醫療卡內,有可能異地也不做轉移直接支付給參保人,這個需要異地社保局答複 43、打印繳費憑證能否代辦?要帶什麼資料? 答:可以。資料: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和社會保障卡、參保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社會保障卡。 44、臨時身份證可不可以辦理社保的相關事宜? 答:最好同戶口本同時使用。 45、參軍年限,是否可以為工齡? 答:轉業軍人由國家分配到企業(國企)、事業或國家機關工作的,在等待分配工作期間,應與計算為連續工齡 複員退伍軍人,回到農村參加農業生產以後,又到企業、事業或國家機關工作時,其軍齡應與參加企業、事業或國家機關單位之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一段時間不得計算工齡 46、養老金如何發放? 答:從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鎮職工(包含靈活就業人員,不包含城鄉養老)的退休養老金統一由二代社保卡發放。 注:目前未辦理二代社保卡的,指引帶身份證到各定點銀行網點辦理二代社保卡 47、職工社保多大年齡可以購買? 答:參保人達到勞動年齡(成年人)至法定規定退休年齡內,均可參保。 48、戶口已遷出能否在梅州辦退休 答:隻要在梅州參保,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在梅州辦理退休,與戶口是否在梅州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