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梅州市民政局關於印發2018年梅州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梅市民字〔2018〕22號)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各縣(市、區)城鎮低保標準達到每人每月638-650元、農村低保標準達到每人每月440-650元,城鎮低保補差水平達到每人每月503-505元、農村低保補差水平達到每人每月228-360元;城鎮特困人員供養標準達到每人每年12252-1320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達到每人每年8448-13200元,達到省、市要求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