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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單獨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 (2021-04-24 11:32:08)

  市民政局: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以及3級、4級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父母不能履行撫養義務的兒童等特殊人員,可以單獨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同時,根據《廣東省民政廳印發<關於鞏固拓展民政領域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粵民發[2021]41號)精神,新增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