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改革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程序包括:學校製定崗位競崗方案、個人提出申請、個人向全校教師進行公開述職、學校推薦委員會提出推薦意見、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評前申報材料公示、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審核申報材料、說課講課考核、麵試答辯、學科組評議、評委會評審、評審結果公示、評審通過人員結果核準、證書發放。學校要及時將評審通過人員聘用在相應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