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通過教育部門認定、麵向大眾、收費合理、質量合格、接受財政經費補助或政府其他方式扶持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認定應符合下列條件:1. 依法規範辦學。幼兒園辦學證照齊全、有效,辦學行為規範。除新辦園外上一年度年檢合格,在申報日前1年內無行政處罰記錄。使用校車的幼兒園,按照《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亚搏app下载安装 令第208號)等相關管理規定落實校車管理。2. 收費合理合規。保教費符合當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要求,並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收費行為規範,按規定進行收費公示,無亂收費現象。3. 財務管理規範。財務獨立核算、製度健全、運轉良好,無克扣或變相侵占幼兒夥食費的行為。按要求設立專用賬戶,對財政補助經費實行獨立核算、專款專用,無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行為。依法開展年度財務審計,定期公開收支情況,開支合理,賬目清楚。4. 辦學條件達標。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須符合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衛生標準、安全標準等要求,並達到縣(市、區)級以上教育部門等規定的辦園標準。5. 實施科學保教。按照教育部《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和省教育廳《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試行)》等要求,根據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創設豐富、適宜的教育環境,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科學開展保育教育活動,無“小學化”傾向。6.教職工配備和工資福利待遇合理。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配備教職工,從業人員符合崗位任職要求。依法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全園教職工工資總額原則上不低於當年保教費收入的60%,教師工資水平達到縣(市、區)以上教育等部門規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指導標準。依法保障教職工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上述條件可由各縣(市、區)教育等部門進一步細化或補充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