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職業資格證書遺失補發及個人資料變更相關要求的通知》(粵勞職鑒2009 18號),證書符合下列其中一個條件的,可以到證書核發機關進行修改: (一)姓名其中一個字同音字或者錯漏一字 (二)身份證號錯一兩位數字 (三)因換二代身份證重號等原因導致身份證號需全部更換需提交資料 (一)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二)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麵無花邊相片1張; 以下情況須另附相應證明材料: 若因換二代身份證重號等原因導致身份證號需全部更換的,必須提供加蓋公安部門公章的有效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