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證辦理由戶口所在地就業服務機構受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和一寸相片3張;2、就業轉失業的需提供出具終止或解決勞動關係和繳交社保憑證(判決書或仲裁書)、 注銷營業執照證明(個體戶)、初次登記失業的城鎮新成長勞動力由戶口所在地居委出具無業證明;3、《個人就業或終止就業備案登記表》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