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動構建 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
8月8日,韓江流域和粵閩贛三省邊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製啟動儀式在梅州舉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海波出席啟動儀式並致辭。
儀式上,福建省龍岩中院和廣東省梅州、潮州、汕頭中院聯合簽訂《韓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廣東省梅州中院、福建省龍岩中院和江西省贛州中院聯合簽訂《粵閩贛三省邊界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共同推動構建流域、區域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協同共治的環境司法保護新格局。
協作協議明確,五地中院將從加強審執協作、堅持係統保護、推動多元共治、實現共建共享等方麵開展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全方位合作,包括建立跨域立案全覆蓋、區域內重大案件一體處理、審判輔助性事務和執行協作製度;推進刑事案件量刑規範化、統一民事案件裁判規則;建立跨區域研討機製和審判人才隊伍培育交流機製;加強與公安、檢察以及行政執法機關聯動,構建區域訴源治理、執法司法協同機製;推動建立共享專家庫、裁判案例庫、生態環境司法聯合修複示範基地,建立執行到位資金分配會商製度,建立聯合發布白皮書、典型案例、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機製。
張海波指出,建立韓江流域和粵閩贛三省邊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製,是人民法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抓好韓江流域綜合治理,讓韓江秀水長清”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舉措,是構建全域司法保護體係、打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有效轉化通道、服務粵閩贛原中央蘇區“融灣入海”的重要實踐。他表示,要把握依法協作、平等開放、區域一體、共建共享工作原則,圍繞跨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目標任務,共同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優化環境資源審判體製機製,推進綠色金融、涉碳交易、產業綠色轉型等前沿領域規則探索和司法創新,促進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雙贏。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林碧豔,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梁維出席儀式;福建省龍岩中院院長陳明聰,江西省贛州中院副院長朱政,廣東省梅州中院院長林秀雄、潮州中院院長宋偉莉、汕頭中院院長萬雲峰分別簽署協作協議。(記者李盛華 通訊員鍾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