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集體一個人獲表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一批全國優秀法院、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並對行政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揚。其中,興寧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榮獲“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先進集體”,是廣東3家獲評先進集體的單位之一;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黃偉玲法官榮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稱號。
據介紹,近年來,興寧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充分發揮行政案件集中管轄優勢,出台“20條”舉措推進行政審判重點工作,2020年至2022年審結行政訴訟案件951件,結案率97.44%;審結行政非訴案件1077件,結案率100%。該庭堅持服務大局,穩妥高效化解涉重點項目行政糾紛案件142件;創新多元解紛,構建行政爭議“訴前、訴中、訴後”全程協調解紛體係,將33.53%的行政爭議解決在萌芽和前端,該機製還獲評廣東法院“抓示範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優秀項目、“廣東法院改革創新獎”提名獎;深化府院聯動,開展巡回審判、法治講座等69場次,組織303名領導幹部旁聽庭審,發出24份司法建議,與當地司法局建立聯席會議製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行政案件敗訴協調通報機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提升至75.11%。
黃偉玲現為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一級法官,從事審判執行工作15年來,共辦結案件1577件,服判息訴率98%。她政治過硬,銳意改革創新,自2021年10月以來,帶領市中級人民法院速裁團隊製定速裁工作3項製度,推進“簡式裁判文書”改革,審結案件1521件,占同期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40.55%,平均審理期限22.96天,實現了簡案快審的“梅州加速度”。(記者李盛華 通訊員梅法宣 興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