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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梅州城區管道燃氣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及完善燃氣購銷價格聯動機製的通知》解讀

來源: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時間:2025-06-27 15:23:12

政策原文: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梅州城區管道燃氣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及完善燃氣購銷價格聯動機製的通知


《梅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梅州城區

管道燃氣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及完善燃

氣購銷價格聯動機製的通知》解讀


  一、涉及階梯氣量調整相關問題

  (一)一戶5口人的階梯氣量怎麼計算?

  居民階梯氣量按家庭人口數核定基數。

  基礎基數:每戶按4人計算,年度氣量分三檔:

  第一檔:不超過384(含384)立方米;

  第二檔:385-576(含576)立方米;

  第三檔:576立方米以上。

  人口核增:每增加1人,各檔氣量上限每月增加8立方米。

  (二)特殊困難群體有何優惠?

  對梅州城區居住的烈屬、特困人員、孤寡老人、低保戶、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特困職工家庭,按居民第一檔氣價的80%收費。例如,若第一檔氣價為4.0元/立方米,則優惠後為3.2元/立方米。

  二、涉及管道燃氣價格聯動機製問題

  (一)什麼情況下會啟動調整管道燃氣價格?

  居民用氣:連續滿1年,氣源采購價格加權平均價較基準價累計上下浮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適時啟動,且每年最多調1次。

  非居民用氣:連續滿180天,氣源采購價格加權平均價較基準價累計上下浮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時,適時啟動,且每年最多調2次。

  (二)管道燃氣價格調整幅度有何限製?

  居民用氣:每次上調幅度不超過第一檔氣價的10%,且不超過0.5元/立方米,下調幅度不限。

  非居民用氣:實行基準價管理,供需雙方可在基準價基礎上最高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協商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