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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免費辦公”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解讀

來源:梅州市商務局 時間:2025-06-19 18:55:12

政策原文:關於印發《梅州市“免費辦公”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梅州市“免費辦公”管理實施

細則(試行)》解讀


  一、本文件製定的背景是什麼?

  為深入貫徹落實梅州市實施“免費梅州”促招商引資及創業行動的決策部署,吸引更多企業在梅投資創業和項目落地,為企業提供免費辦公場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同時適度讓利於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二、本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一)適用對象

  2025年至2027年在梅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以下企業,且無辦公場地的,可享受“免費辦公”場地:

  1.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金融、零售貿易、文化創意、專業服務行業企業(如法律、會計、谘詢等)。

  2.梅州市招商引資企業。

  (二)優惠內容

  享受時間:最長為3年。

  期滿後待遇:3年期滿後經過評估達到相應標準的,可按照市場價的50%優先租賃使用3年。

  場地麵積:視企業具體投資規模和行業需求給予適當麵積。

  三、申請流程有哪些?

  (一)申請渠道

  投資企業可通過以下方式申請:

  1.“粵省事”平台,在“梅州事好辦”欄目內“免費梅州”版塊。

  2.微信“免費梅州”小程序在“免費辦公”欄目。

  (二)申請步驟

  1.線上填寫申請:明確企業信息、項目情況(產業類型、企業來源地)、選擇地點、申請麵積等相關情況,並上傳投資佐證材料(包括投資項目計劃/方案、個人征信或相關信用報告等相關信息)。

  2.審核:所在地牽頭管理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的5個工作日內,對投資企業的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和複審。

  3.公示:對審核通過的投資企業名單,由所在地牽頭管理部門在“微信”公眾號或單位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4.入駐:對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企業,憑電話或短信通知直接到“免費辦公”所在地辦理相關入駐手續,並與當地牽頭管理部門簽訂入駐協議。

  (三)注意事項有哪些?

  1.每個投資企業原則上隻能享受1次“免費辦公”場地使用資格。

  2.審核通過後因故不能入駐的須提前3天告知。

  3.自公示期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到“免費辦公”所在地辦理相關入駐手續的,視同放棄使用資格。

  四、管理與退出機製

  (一)管理機製

  1.主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在“免費梅州”小程序平台及時發布和更新場地信息。

  2.企業義務:入駐後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管理製度,按規定繳納水、電、燃氣、電信等費用,保持辦公場地整潔衛生,愛護公共設施設備。

  3.評估:各級“免費辦公”牽頭管理部門定期對入駐企業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項目進展、經營業績、使用情況等。

  4.服務:相關單位應加強跟蹤服務、日常監管,為投資企業提供政策扶持和信息谘詢等綜合性服務。

  (二)退出機製

  1.租金優惠考核:

  第一年度(1-12個月):給予1年投資準備期。

  第二年度(13-24個月):考核投資企業在第一年度內是否為職工按時繳交社保並依法納稅,根據考核情況決定當年度周期租金優惠。

  第三年度(25-36個月):考核投資企業在第二年度內是否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四上”企業或者其用工人數達到“免費辦公”場地每20平方米1人以上等,根據考核情況決定當年度周期租金優惠。

  2.強製退出情形:投資企業在入駐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牽頭管理部門審核後,終止入駐協議,退出“免費辦公”場地:

  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管理製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②擅自改變辦公場地用途的。

  ③項目停滯或經營不善,無法繼續開展業務的。

  ④不按規定報送項目實施進度、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⑤其他違反入駐協議約定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