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縣區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實施細則》解讀
政策原文: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梅縣區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
《梅州市梅縣區消防救援隊伍
職業保障實施細則》解讀
一、本文件製定背景是什麼?
為提升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水平,增強消防員職業榮譽感,激勵全體消防救援人員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梅縣區人民政府根據相關法規並結合實際,製定本實施細則,從榮譽、待遇、教育、醫療等多方麵為消防救援人員及家屬提供保障。
二、哪些人能享受優待?
(一)本行政區域內在職、退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以下簡稱消防救援人員);
(二)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員遺屬;
(三)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家屬、因公致殘退出人員。
三、優待內容主要有哪些?
(一)榮譽保障:致敬“逆行者”。
1.光榮牌懸掛:為本地入職消防員家庭製發、懸掛“消防救援人員之家”光榮牌。
2.走訪慰問:重大節日期間、處置重大災害事故後走訪慰問,邀請消防英雄參加慶典活動。
3.功勳獎勵:獲得功勳榮譽表彰的消防員,戶籍所在地政府上門慰問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撫恤優待:暖心關懷家屬。
1.烈士褒揚:頒授烈士證書、發放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符合條件的遺屬享受定期撫恤金。
2.優先招錄:烈士、因公犧牲人員的子女、兄弟姐妹,報考消防員時同等條件優先錄取。
3.社會優待:遺屬及傷殘消防員參照優撫對象,享受醫療、住房優待;消防救援車輛免通行費、停車費;殘疾消防員憑有效證件享交通工具票價減免等。
(三)醫療保障:築牢健康防線。
1.綠色通道:定點救治醫院(如三甲醫院)按“先診療、後結算”原則緊急救治,優先初診、會診、住院。
2.費用減免:在職消防員醫療個人負擔部分、涉工作、執勤訓練、應急救援等傷病治療費用由單位支付,財政統籌。
(四)教育優待:守護“火焰藍”後代。
1.入學優先:烈士、英雄模範、傷殘消防員及在職人員子女,就近就便優先入讀公辦幼兒園、中小學,轉學享受就近優先安排。
2.升學照顧:中考同等條件優先錄取,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優先推薦就業。
(五)就業與安置:後顧之憂全解決。
1.家屬就業:未就業隨隊家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補貼(消防員退出/退休/調離後停止)。
2.退出保障:工作滿12年消防員按國家計劃安置;自主就業可享創業稅費減免、就業培訓扶持;考公/事業單位時工作經曆視為基層經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