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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調解工作規定》解讀

來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時間:2025-05-09 16:30:59

政策原文:梅州市人民調解工作規定


《梅州市人民調解工作規定》解讀


  

  一、製定本規定的目的是什麼?‌

  規範人民調解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保障機製。

  二、什麼是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經民間糾紛當事人申請或者同意,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政策,遵循社會公德,通過說理、規勸、疏導等方式,促使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消除紛爭,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的活動。

  三、人民調解組織形式有哪些?‌

  人民調解組織,是指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包括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小組、人民調解工作室和人民調解中心。

  (一)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根據需要可以依法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根據需要可以在道路交通、勞動爭議、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物業管理、醫療、消費、旅遊等民間糾紛易發領域,依法設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人民調解小組。村(居)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以在自然村、小區、樓院、車間等設立人民調解小組。

  (三)人民調解工作室。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民間糾紛化解需要,並經協商一致,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信訪等處理民間糾紛較多的單位以及工業園區、集貿市場、旅遊景區等特定場所設立派駐人民調解工作室。經縣級以上司法行政部門同意,具有專業特長、社會公信力高的人民調解員可以人民調解員姓名或特有名稱設立個人調解工作室。

  (四)人民調解中心。縣級以上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依托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等,設立綜合性、一站式的人民調解中心。

  四、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時是否收費?

  人民調解組織在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五、人民調解員有哪些分類?‌

  人民調解員分為專職、兼職、特邀三類,實行持證上崗。

  專職人民調解員是指符合規定條件,通過一定聘任程序,專門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並領取與崗位工作量和社會貢獻相適應報酬的人員。

  兼職人民調解員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通過推選產生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

  特邀人民調解員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糾紛調解需要,臨時性邀請參與調解工作的人員。

  六、人民調解員的選聘條件有哪些?

  人民調解員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

  (二)遵守憲法法律,遵守社會公德;

  (三)具有一定群眾基礎和調解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善於做群眾工作;

  (四)年滿十八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六)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熟悉相關法律和政策。

  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人民調解員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曆,並具有相關行業、專業知識或工作經驗。

  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不得擔任人民調解員。

  七、專職人民調解員的配備數量標準是什麼?

  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配備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

  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有條件的可以配備1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

  派駐調解工作室:應當配備1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

  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配備3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

  八、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和考核是如何進行的?‌

  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建立人民調解員培訓機製,並組織年度考核。培訓方式以集中學習為主,輔以現場觀摩、知識競賽等。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連續兩年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九、人民調解谘詢專家庫管理規定有哪些?

  縣級以上司法部門可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設立人民調解谘詢專家庫,由法律、勞動、醫療、社會工作、婚姻家事、道路交通、物業管理等領域的專家組成,為調解工作提供專業谘詢和建議。人民調解谘詢專家由司法行政部門通過公開征聘、所在單位或者本行業其他專家推薦以及自我推薦的方式產生,聘任期為五年,可以連聘連任。

  十、人民調解員開展工作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經費保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適當安排補助補貼經費。

  (二)工作保障。人民調解組織的設立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設有派駐人民調解工作室的單位為人民調解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設施和工作條件。

  (三)安全保障。人民調解員在依法調解民間糾紛時,受到非法幹預、打擊報複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應當采取措施予以保護。

  (四)工資保障。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工資水平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專職人民調解員和兼職人民調解員可享受案件補貼。特邀人民調解員開展工作具有公益屬性,但可以給予適當的交通補貼。

  (五)激勵措施。對突出貢獻者給予表彰獎勵。

  十一、人民調解員違反規定應承擔什麼責任?‌

  人民調解員在任職期間有違反人民調解工作原則、紀律和失職行為,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由原選任或者聘任單位罷免或者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