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區促進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實施辦法》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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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製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戰略性支柱產業發展規劃,提升園區產業政策協同水平和綜合競爭力,集中資源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端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推動產業向中高端邁進,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二、製定依據
1.國家工信部、發改委、科技部、商務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十四五”醫藥工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規〔2021〕217號);
2.《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
三、主要內容
(一)享受政策的前提條件。一是在梅州高新區內從事生物醫藥相關領域研發、生產等生產經營活動,具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和園區決定的其他支持對象。二是企業應主要從事生物技術、生物製藥、現代中藥、化學藥、醫療器械、生物醫學工程等生物醫藥產業領域的研發、生產。
(二)涉及的主要扶持措施。圍繞生物醫藥產業重點領域,以技術創新為引領,實現生物醫藥領域關鍵技術、重大產品的創新突破,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鼓勵新上項目,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做大做強。主要包括支持創新研發、鼓勵成果轉化、支持新上項目三方麵的扶持措施。
(三)其他部分。明確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省市其他扶持規定的(含上級部門要求園區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給予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明確獎補資金由梅州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兌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