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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矛盾糾紛調處多元化解“123”模式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3-08-29 10:47:30

仁居鎮綜治中心牽頭多部門開展現場研判。(受訪者供圖)

東石鎮綜治中心牽頭開展調解工作。(受訪者供圖)

  

  “感謝這麼多同誌的努力,終於解決了我們多年的煩惱,這下終於可以睡個安心覺了。” 平遠縣東石鎮村民林某對著現場調解工作人員連連表示感謝。原來,他家和鄰居因為共用牆體問題產生矛盾糾紛,後經東石鎮綜治中心、東石法庭、東石司法所、東石派出所利用多元化解機製聯合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至此,一宗長達3年之久的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

  今年以來,平遠縣聚焦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新形勢新要求,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投,加快構建矛盾糾紛調處多元化解“123”模式(一個中心、兩項機製、三治融合),全麵提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能力和水平。

  建強“一個中心” 為群眾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調解服務

  走進平遠縣石正鎮綜治中心,整潔明亮的接待大廳讓人倍感舒適,矛盾糾紛調處室、社會心理服務室、部門進駐工作室等功能室應有盡有,各類標識簡潔醒目。群眾來到,有訴求可實現“一站式”辦理。

  據介紹,平遠縣委政法委出台了《平遠縣鄉鎮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工作方案》等文件,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全縣12個鎮綜治中心“五室一廳”(即群眾接待廳、矛盾糾紛調處室、社會心理服務室、監控研判室、部門進駐工作室、網格工作室)規範化建設。

  “我們選取了石正鎮為示範點,通過完善製度措施、軟硬件建設和總結提升、引領示範、推廣運用,進一步推動全縣12個鎮綜治中心完成‘五室一廳’規範化建設,確保在今年內全部完成創建任務。”平遠縣委政法委副書記謝沐軍說。

  各鎮綜治中心實行實體化運作,相關部門以常駐、輪駐、隨叫隨駐等形式入駐綜治中心集中辦公,通過“一個窗口”受理群眾反映的各類事項和各相關部門流轉的矛盾糾紛,分類分流交辦;推進綜治中心與法庭、檢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聯動,打造集信訪調處、調解、仲裁、訴訟、法律援助、心理服務等功能於一體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實現“一中心多用,一站式辦理”,為群眾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調解服務。

  據統計,今年1至6月,全縣各鎮綜治中心受理上級交辦、群眾來信來訪、排查發現的各類矛盾糾紛268 宗,調處化解260宗,化解率97.01%,全縣未發生因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和“民轉刑”的案(事)件。

  建立“兩項機製” 將基層小微糾紛化解止於訴前

  化解矛盾糾紛,不僅是建陣地、掛牌子,更要辦案子、辦實事。

  平遠縣推進黨建、政法綜治、民政、城管、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各類網格“多網合一”,開展“法官、檢察官、司法所所長、公安派出所所長”進網格活動,實現小事一“格”解決、大事全“網”聯動,並建立共建共享機製,各部門共享各村人民調解員、村(社區)法律顧問和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訴訟服務點、警務工作室等資源力量,打通矛盾糾紛化解的卡點和接口。

  “我們實行每月定期研判製度,對村級調委會難以解決的重點矛盾糾紛、疑難複雜案件進行聯動分析、研判,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破難攻堅,及時阻止事態擴大。”仁居鎮綜治辦主任吳理文說。

  “木溪村村民王某來電求助,反映某采石場非法侵占其家林地,並且在林某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石場廢泥、廢料傾倒在山林之中,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仁居鎮綜治中心立即啟動聯調機製,由仁居司法所指派調解員到事發山林現場勘查且將案件相關情況報送仁居法庭。經了解,王某曾多次催促石場賠償損失,但石場以山林已合法租賃為由拒絕賠償,雙方爭執不下。在此情況下,仁居鎮綜治中心牽頭仁居司法所、仁居法庭、仁居派出所開展訴前聯調工作。經過工作人員多次真誠溝通,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並在調委會的幫助下向人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矛盾得以妥善解決。

  健全機製、謀定後動。全縣各鎮建立了訴調對接機製,鎮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在受理重大、典型和當事人傾向於訴訟方式解決的矛盾糾紛和警情案件時,及時告知法庭,邀請法官參與調解、共同研討,優化調解方案,穩妥調處糾紛。法庭對受理適合調解的案件,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後,邀請鎮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依法參與調解,實現能調盡調,力爭將基層小微糾紛化解止於訴前,減少訴訟增量。

  堅持“三治融合” 探索平遠特色治理新模式

  差幹鎮某村村民謝某承包的一片土地,早年出租給福建省武平縣下壩鄉村民邱某用於建設廠房,後來承租地被列入土地複墾範圍,涉及的土地複墾補助資金分配未達成一致。村委受理糾紛後邀請“法律明白人”參與調處,結合法律法規對當事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後成功化解糾紛。

  “近幾年來,村民的法治意識和素養明顯提高了,大家遇事都會講道理、講法律,矛盾糾紛基本都在村裏就地化解。”“法律明白人”謝尚芬深有感觸地說。

  在推進矛盾糾紛調解中,平遠縣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斷探索平遠特色的治理新模式:在法治方麵,積極實施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選優配強村(社區)法律顧問,打造一支群眾身邊的基礎法治人才隊伍;在自治方麵,深度打造並積極推廣全縣已成熟的村民理事會“一帶一法四參與”“五朵金花進校園”組團法治教育、縣城社區“支部建在網格上”等社會治理創新模式;在德治方麵,著力發揮德治教化作用,運用“程旼以德化人”工作法,調處化解鄰裏糾紛,構建和睦鄰裏關係……

  當前,群眾對利益的訴求越來越強烈並呈多元化趨勢,僅靠單一的方式或單一的部門解決已不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對此,謝沐軍表示,平遠縣將堅持以黨建為引領,以解決民生訴求為導向,以深化“1+6+N”基層社會治理體係建設為契機,繼續發揮鎮級綜治中心的統籌協調作用,持續完善矛盾糾紛調處多元化解“123”模式,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糾紛、維護合法權益,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製“平遠經驗”。(記者 李盛華  通訊員 黃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