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路徑 破解執行難
梅州法院執行工作穩居全省法院執行工作第一方陣
梅州地處粵北山區,執行工作存在查人找物難、失信懲戒效果不明顯等特點。梅州法院始終堅持守正創新,積極探索破解執行難新路徑,取得良好成效。其中,2021年以來,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連續兩年獲評全省中院執行工作專項考核“一類法院”,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穩居全省法院執行工作第一方陣。
探索執源治理促執結
“法官,千萬別罰款,我一定3日內結清執行款。”今年6月6日,在一宗勞務糾紛係列案中,22萬餘元款項全部執行到位。
申請執行人劉某生等6人因與被執行人某建築勞務公司勞務糾紛係列案申請大埔法院強製執行。依據生效判決,該公司應支付劉某生等人勞動報酬合計22萬餘元。
然而,被執行人一直用“拖字訣”周旋,存在逃避法律義務的行為。在查實被執行人有財產後,法院遂向其發出《預處罰決定書》,責令在三日內履行,否則將罰款50萬元。收到決定書後,該公司法人代表當即表示願意履行義務。
“通過‘預處罰’等措施,明確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既能敦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定義務,同時也對中小微企業釋放執行善意。”執行法官謝尚航表示。
據介紹,近年來,梅州法院積極調整執行工作思路,探索執源治理新路徑,通過強製執行風險提示、司法拘留預告知等措施,力促當事人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從源頭減少執行案件;同時出台《關於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修複激勵機製的實施辦法》,向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發出信用修複證明書8份,營造“激勵守信、懲戒失信”氛圍。近兩個月,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或和解案件達119件。
合力織密執行聯動網
“原以為沒希望了,沒想到還有意外之喜,感謝法官。”申請執行人劉某洋在案件終本(即“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兩個多月後,突然接到法官電話,通知他到法院領取執行款。
原來,劉某洋與劉某茂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興寧法院判決,劉某茂應償還欠款20300元。劉某洋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法院依法劃扣被執行人賬戶存款5800元,未發現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也一直聯係不上劉某茂,案件遂進入終本。
但終本不是執行案件的終結,執行法官並未放棄追查被執行人的下落和財產線索。
“執行難,最難就是找人。”執行法官帥威試著從基層尋找案件突破口,主動聯係當地村幹部,一起上門做被執行人家屬思想工作。2天後,家屬帶著劉某茂來到法院,一次性償還剩餘欠款14500元。
據悉,梅州法院把“解決執行難”融入基層治理,引入“法院+村委會”機製,還與公安、自然資源、通信公司等單位建立聯合查控機製,創新推出“執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協查聯動機製,建立基層網格協助執行聯動機製,破解山區查人找物難、送達難、財產處置難等問題。2021年以來,僅依靠“法院+村委會”機製,村幹部共協助查找被執行人6436人次、提供財產線索3055條、送達法律文書5288次,聯合化解涉農執行積案145件。
雙懲戒提升執行效能
“肖法官,我保證這次會按期履行的。先把我從曝光名單上撤下來好嗎?親戚朋友都笑話我了,實在太丟人了。”近日,被執行人古某看到鎮上商場廣告屏播放著他的“大頭像”,便主動要求交納執行款,一宗長達9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得以執結。
據悉,古某曾多次向蕉嶺某銀行借款共計23000元,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被訴至蕉嶺法院。法院依法判決後,古某遲遲不履行還款義務,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由古某分期履行,但古某履行一段時間後便“銷聲匿跡”。
“多數農村被執行人較少外出,限製高消費等強製措施效果不佳、威懾不足,但他們注重鄉鄰評價。”執行法官肖梵了解到古某仍在本地經商,遂對其采用“失信+輿論”雙懲戒機製。據介紹,根據“小縣域、大農村、熟人社會”這一區域特點,梅州法院創新“失信+輿論”雙懲戒模式,打擊惡意逃避和拒執行為。
“我們通過購買郵政派送服務,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製成畫冊,隨報刊送至各村(社區),”執行法官表示,“同時增設失信被執行人公示欄,全天24小時在人流量相對集中的296個廣告屏上滾動播放失信被執行人信息。”
據統計,2021年以來,梅州法院實行“失信+輿論”雙懲戒模式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4541人,促使1020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記者 李盛華 通訊員 梅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