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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2021年市十件民生實事農村生活汙水治理項目任務的報告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3-10 15:25:20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2021年

市十件民生實事農村生活汙水

治理項目任務的報告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

  2021年1月初,為做好本年度十件民生實事項目籌備工作,對照省2021年十件民生實事項目(討論稿)內容:“因地製宜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新增800個行政村完成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市政府擬定將此項工作任務納入本年度市十件民生實事之一。市生態環境局經與省對應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溝通,省級還未研究討論各地市具體工作任務,為此市生態環境局當初隻以粵東西北地市為主進行初步測算,預估分配我市任務為新增65個行政村完成農村生活汙水治理,作為梅州市2021年十件民生實事對應內容。

  2021年1月13日下午、20日下午,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會議分別對2021年市十件民生實事進行了研究討論,同意以市生態環境局預估的65個行政村數量暫作為市十件民生實事任務之一,待省具體明確後作為實際年度工作任務,並於2021年2月2日首次在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上采取票決製形式確認。2021年1月底,省政府網站正式發布2021年度十件民生實事,其中“完善農村集中供水和生活汙水處理設施”中具體任務內容為:因地製宜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新增1000個以上自然村完成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與此前討論稿內容相比有較大變化,任務單位由行政村改為自然村,且近期經多次與省生態環境廳溝通後,確定分配我市任務為100個自然村(至目前,未正式發文)。經測算,每個行政村生活汙水治理大概約500萬元,65個行政村共需資金約3.25億元;每個自然村生活汙水治理約100萬元,100個自然村共需資金約1億元。行政村汙水治理工作比自然村生活汙水需開展工作量、投入資金等都大幅增加。

  由於在2021年2月2日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上對2021年市十件民生實事審議票決前,省還未確定我市具體工作任務指標,且我市屬經濟落後山區,底子薄基礎差資金短缺,未納入省民生實事範圍的項目需地方政府負責全部資金,差額至少2.25億元。為確保2021年市十件民生實事中農村生活汙水治理任務順利完成,並對應完成省十件民生實事工作任務,現請求將此項任務內容調整為:因地製宜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新增100個自然村完成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

  以上報告,請於審議。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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