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的通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韓江高陂水利
樞紐工程下閘蓄水的通告
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定於2021年1月13日下閘蓄水,為維護蓄水期間水庫淹沒區、影響區及樞紐上下遊水位變動區域周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下閘蓄水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下閘蓄水影響區域
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主要影響梅州市大埔縣境內區域範圍為:高陂鎮(5個村)九龍、渡頭、黨溪、銀灘、羅基(壩下);銀江鎮(2個村)坑口、河口;大麻鎮(11個村)裕州、小麻、附麻、青裏、社區、北埔、恭下、恭上、中蘭、蓮塘、南坑;三河鎮(6個村)先覺、彙城、彙東、舊寨、良江、梓裏;茶陽鎮(5個村)沿坑、廣陵、西坑、滸田、烏石。
二、蓄水時間及水位
結合生態流量、通航流量、樞紐庫容與來水,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在蓄水期間為保障生態流量及通航流量,按照下泄129m3/s流量,多餘來水量逐步蓄滿水庫庫容的原則進行初期分級蓄水。
第一階段:2021年1月上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0.0m。
第二階段:2021年1月中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2.0m。
第三階段:2021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5.0m。
第四階段:2021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根據上遊來水情況,在保障生態與航運流量的前提下,逐步蓄到高程▽38.0m的設計正常蓄水位。
三、下閘蓄水期間注意事項
(一)蓄水影響區域各單位和個人要加強安全防範,自覺遠離水位變化區域,遠離影響區域的庫岸、堤壩等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危險地段;有關單位必須從事的生產活動要提前做好準備,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二)蓄水期間,樞紐上、下遊河道內的水位上下變動幅度較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相關區域內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其他對水庫安全運行有影響的行為。
(三)蓄水期間,庫區周邊居民(監護人)要監護好需要監護的人員(如未成年人、聾啞人、有智力障礙的人員、有精神疾病的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的安全,管理好家養牲畜。
蓄水影響區域有關單位和群眾要支持和配合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下閘蓄水工作。對違反本通告相關規定,擅自進入水庫淹沒區、影響區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對破壞和阻擾下閘蓄水的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理。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