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bo88 關於印發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製”工作方案的通知
yabo88 關於印發
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製”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製”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yabo88
2020年5月18日
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製”工作方案
為加強我市普通公路管理,推進公路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公路高質量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滿意的出行條件,為我市建設交通強市、鄉村振興、“迎國評”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推行“路長製”。現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健全普通公路管理製度,壓實各級政府責任,加快推進公路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著力解決普通公路“髒、亂、差、堵”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創建“暢、安、舒、美”的公路環境。
(二)實施範圍。
全市普通公路(包括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和村道)以及公路用地範圍和建築控製區範圍內各類基礎設施。
(三)工作目標。
⒈2020年:建立梅州市“總路長+分級路長”路長體係,向社會公布全市普通公路路長名錄;製定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製”考核方案;根據工作方案開展公路整治提升工作,解決我市普通公路存在的“髒、亂、差、堵”突出問題;年終對全市“路長製”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問題進行調研總結;按程序提請將“路長製”工作納入政府考核範圍。
⒉2021年:進一步完善“路長製”體製機製,按照工作方案對全市普通公路進一步開展整治提升工作,解決我市斷頭路、斷頭橋問題;按程序對“路長製”工作開展實效進行考核。
⒊2022年:建立和健全“路長製”管理長效機製,確保全市普通公路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公路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顯著成效,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各方參與、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全麵實現。
(四)基本原則。
⒈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構建以轄區政府主導,交通公路部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製,強化工作措施,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達到聯防聯控聯動效果。
⒉分級管理、統籌推進。根據市、縣、鎮公路管理職能, 明確國道由市主導,省道、縣道由縣(市、區)主導,鄉道、村道由鎮(街道)主導,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統籌推進轄區內普通公路管理工作。
⒊問題導向、精準施策。結合我市普通公路現狀推進“路長製”,加強屬地管理,實行“一路一長、一路一策”,做到因地製宜、突出重點、精準施策,圍繞當前道路養護管理、路域環境整治、“六亂”現象、交通安全、超限超載、打非治違等重點內容開展整治提升。
⒋嚴格考核、強化督促。建立健全全市普通公路“路長製”考核機製,嚴格考核,加強督促檢查和問題約談,確保“路長製”工作落實。
二、組織體係
(一)建立“總路長+分級路長”路長體係。
⒈組織架構。
總路長:設置市、縣、鎮三級總路長,市級總路長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副總路長由市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負責同誌擔任;各縣(市、區)總路長由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副總路長由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負責同誌擔任;各鎮(街道)總路長由鎮政府(街道辦)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副總路長由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負責同誌擔任。
分級路長:國道路長分別由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擔任,省道、縣道路長分別由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擔任,鄉道路長分別由鎮政府(街道辦)領導班子成員擔任,村道路長由村委(居委)幹部擔任。
⒉工作職責。
總路長:總路長是轄區內公路管理的總負責人,統籌處理轄區內所有公路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副總路長:協助總路長開展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轄區內所有公路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監督指導轄區內“路長製”各項工作的落實。
分級路長:分級路長對所轄公路管理負直接責任,負責協調處理管理路段存在的問題,加強對管理路段“路長製”工作的督促指導,定期巡查負責管理的路段。
(二)成立梅州市“路長製”工作領導小組。
⒈組織架構。
成立梅州市“路長製”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總路長擔任組長,市副總路長擔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協調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務中心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相關負責同誌,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單位主要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不納入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相關領導召開,可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人員參加。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成員單位指定一名科級幹部作為“路長製”工作聯係人,協助開展日常工作。
⒉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路長製”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監督本級相關部門和下級總路長履職,強化激勵問責,研究製定公路管理目標和相關文件,研究解決推行“路長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全市“路長製”工作的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推行“路長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研究草擬“路長製”管理相關文件,建立轄區內各級公路及路長名錄,不定期組織對轄區內公路進行巡查,定期向領導小組領導彙報各縣(市、區)“路長製”工作進展情況,監督、指導“路長製”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市委、市政府和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加強溝通合作,保障“路長製”工作的順利實施,承擔市委、市政府和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
各縣(市、區)、各鎮(街道)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路長製”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推進轄區內“路長製”工作的實施。
(三)組建市、縣、鎮、村四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
⒈組織架構。
充分整合市、縣、鎮、村四級力量,組建市、縣、鎮、村四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構建道路巡查全覆蓋體係。市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由市交通運輸部門相關領導擔任組長,公安、交通運輸、公路、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有關職能部門人員為成員;縣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由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相關領導擔任組長,公安、交通運輸、公路、住房城鄉建設、城管執法、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有關職能部門人員為成員;鎮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由鎮(街道)相關領導擔任組長,交通公路站、派出所等有關職能部門和鎮幹部為成員;村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由村(居委)主要負責同誌擔任組長,村(居委)幹部等為成員。
⒉工作職責。
市、縣、鎮、村四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定期對轄區內普通公路進行巡查,通過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
三、主要任務
(一)養護管理提升。加大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及時掌握公路路況信息,發現並協調處理公路及沿線設施損壞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送公路管養部門。公路路麵整潔, 無嚴重病害;公路路肩保持平整、堅實,橫坡順適,排水順暢;邊坡穩定、排水係統順暢;清理和完善沿線邊溝、涵洞等排水設施,保證排水順暢和灌溉功能;公路橋涵外觀整潔,橋麵鋪裝堅實平整、橫坡適度,橋頭連接順適、排水暢通、結構完好無損;公路沿線的綠化無病害、死亡和缺株少株現象,綠色植物合理覆蓋公路兩側綠化帶、中央分隔帶、邊坡等位置。公路路麵為單車道時,應結合地形設置錯車道;漫水橋和過水路麵過水暢通、無堆積物和漂浮物阻塞。
(二)公路路域環境整治。提升公路兩旁綠化水平,打造生態景觀廊道,美化道路環境;對公路建築控製區內的違章建築物和地麵構築物依法拆除和清理,無違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構築物,無占用挖掘公路;清理公路用地範圍內的垃圾、渣土、雜物、廢棄物,清除橋下空間堆放物品、搭建設施;對公路沿線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設置的、跨路門架設置的、擅自或未按規定設置的、彎道內側影響行車視線的標牌、違法廣告設施依法拆除或遷移,對經許可設置但已破損陳舊的,責成限期整改,對已超過審批時限未獲得延期審批的必須拆除;對違法搭接道口、擅自在中央分隔帶開口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封堵,接入幹線公路的交叉口硬化長度不足50米的要進行完善;對公路上設置的限高限寬設施、檢查卡點、跨越和穿越公路等設施,合法的予以規範維護,違法的堅決取締,確需新增的需嚴格按程序審批;查處和清理公路橋梁、隧道、渡口規定區域內采砂、采石、取土、傾倒廢棄物等危害公路結構物安全的各種違法行為;對公路兩側的建築材料、煤場等散裝貨物集散地和建設工地進行清理規範,督促企業做好防護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汙染和其他環境汙染;穿越村鎮路段應盡量釆取隔離等措施,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三)公路“六亂”整治。加大對公路兩側亂擺賣、亂堆放、亂停放、亂拉掛、亂張貼、亂搭建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確保無占路設攤、無堆積物占道、無違章搭建、無占綠及亂晾曬,道路上無占路洗車、修車現象,公路整潔有序。規範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無一店多牌和超標準、超範圍設置戶外廣告牌匾現象;無懸掛的各類軟橫幅;各類廣告畫麵、門頭牌匾和標識標誌無殘缺、破舊、汙損現象;亂張貼亂塗寫及時清理覆蓋。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強宣傳引導,大力推進普通公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覆蓋主要人群。集中推進農村“兩站兩員”建設,結合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形勢,在行政村主要進出口、車流量較大的農村公路與國省道交彙處,以及關鍵路口路段設置勸導服務站。加大執法力度,在重要路段、重要時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通過集中整治、路麵巡防等多種措施,嚴格查處酒駕、無牌無證、違法停車、非法載客、隨意掉頭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對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進行全麵排查,摸清存在安全隱患底數,建立隱患基礎台賬,按照輕重緩急,確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時限。根據公路技術等級和現狀要求,在平交道口、急彎陡坡、村莊路段、學校路段等重要位置完善標誌標牌和各類安全設施;完善各類路麵標線和減速限速設施;完善公路沿線安全護欄,尤其在高路堤、臨水、臨崖等路段要增設安全護欄;在視線較差位置設置反光鏡,視距不良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行車視距條件;及時維修和更換公路安全設施,確保公路沿線標誌、標牌、標線及各類安全設施完好有效,減少道路事故發生率,提高行車舒適性。
(五)超限超載整治。加快公路非現場執法建設,結合屬地地域路網結構和實際情況,按照普通國省道、縣鄉道、貨運源頭等區域分類實施聯合執法工作, 提高執法效能。對違法的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道路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進行相應處罰。加快推進貨運源頭單位、運輸企業、從業人員、營運車輛數據建設和完善,落實“一超四罰”,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六)積極開展打非治違。加強國省道路段重點打擊巡查力度,釆取有效措施,重點整治國省道超速行駛、逆向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對轄區重點路段、重點車輛、群眾反映強烈、風險隱患突出的區域,精準布控打擊,規範班線客車、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營運車輛經營行為。加大農村客運市場秩序整治,在春運等節假日、趕集日、學生放學時段等人流高峰期重點稽查,嚴厲查處農村公路非法營運車輛、營運客車超速、超員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無牌無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排查通過暴力打砸等手段排斥其他經營者、壟斷客運經營線路的涉黑涉惡線索,及時報送屬地掃黑辦處置。
四、工作流程
各級路長辦和“路長製”工作巡查組全麵實施“日常巡查→問題處置→督查評價”的工作流程。
(一)日常巡查。各級路長、路長辦和工作巡查組要加強公路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各級路長每月公路巡查不少於1次;各級“路長製”工作巡查組成員每周公路巡查不少於1次,原則上每個月要對轄區所有公路進行全覆蓋巡查。各級路長辦對群眾反映道路問題較為突出的路段加強不定期巡查,特別是加大春運等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汛期、惡劣天氣等時段巡查頻率,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建立定期巡檢台賬和問題清單。各級巡查組要做好巡查情況記錄,並每月25日前向本級路長辦報告當月巡查情況,各級路長辦要於每月月底前向上一級路長辦和本級總路長、副總路長、分級路長報告轄區內“路長製”工作進展情況(含公路巡查情況)。
(二)問題處置。巡查組巡查發現以及接到群眾反映的問題,能解決的應立即解決,不能解決的報告路長處理,路長難於解決的要及時報同級路長辦,由同級路長辦協調解決,其中,村級巡查組難於解決的問題報鎮(街道)路長辦協調解決。本級路長辦解決不了的問題按程序報請同級政府或上一級路長辦處理。
(三)督查評價。問題交辦到責任單位後,本級路長辦對問題辦理情況開展督查,問題解決情況及時報上級路長辦,同時市、縣、鎮三級路長辦要落實“路長製”季度常態評價機製,對“路長製”工作執行不力的,責令限期整改,對造成重要影響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因巡查工作不到位,在上級相關部門督導檢查、暗訪督查中發現問題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全麵推行普通公路“路長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路長製”工作落實到位。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誌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路長製”工作,要盡快科學構建“路長製”工作的組織體係,確保組織有力、人員充足、協作高效。
(二)完善工作機製。各級、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完善相關工作機製,確保人員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嚴格按照上級的有關工作要求,盡快製定科學、可行的“路長製”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原則、工作目標、組織體係、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於2020年6月中旬前將製定的工作方案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各級路長辦要牽頭建立完善“路長製”工作相關管理製度,健全會議、信息報送共享等工作交流機製;要建立並動態完善問題和隱患清單,明確解決辦法、責任單位等;要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實行台賬式管理,加強跟蹤督辦,確保問題和隱患整改到位。
(三)接受社會監督。要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向社會公告路長名單,及時發布“路長製”落實相關信息。各縣(市、區)政府要在在普通公路顯著位置(道路起點、如公交站台、交叉路口等)公示路長信息,包括道路名稱、道路級別、路長名單(含總路長、分級路長)、路長職責、監督電話等相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優化要素保障。市、縣財政部門要用好涉農、國省道管養(切塊)等資金,保障“路長製”工作經費,確保“路長製”全麵推行。各“路長製”工作巡查組要結合地方實際和就近原則,選取交通公路站、公路養護中心(站)、村委會等地點作為辦公場所。
(五)廣泛宣傳引導。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領作用,切實加強與各級新聞單位的互動,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傳普通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動態,積極引導廣大群眾理解、支持、參與普通公路整治提升工作,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強化考核督促。按照考核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建立健全考核機製,采取定期考核形式,結合不同道路管理要求,實行差異化績效考核。通過定期考核、不定期巡查、通報、問題約談等方式督促各責任單位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提高管理水平,保證工作成效。
附件: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製”工作有關單位職責
附件:梅州市普通公路“路長製”工作有關單位職責
一、縣(市、區)人民政府
(一)負責轄區內“路長製”的具體落實工作,將“路長製”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
(二)負責聯合隊伍的組建,組織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城管執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轄區內公路整治提升工作,對違規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嚴處;協調推進解決綜合整治提升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人員和經費進行保障。
二、鎮政府(街道辦)
(一)設置交通勸導站、勸導點,加強對五類嚴重違法行為的勸導;對酒駕行為或擾亂正常交通秩序的行為,及時報交警部門或派出所處置;糾正和製止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對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日常巡查並建立工作台賬;在重要節點協助公安交警部門疏導交通,及時報告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三)整治公路沿線亂堆放,對公路兩旁亂堆放進行全麵清理。
(四)嚴格控製公路兩側村民建房的用地審批,配合依法拆除負責區域內沿線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築控製區範圍內非法修建的建築物、地麵構築物、非公路標誌等。
(五)根據當地財力情況,安排相應的配套資金,用於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和管理。
(六)做好普通公路“路長製”宣傳工作。
三、市、縣司法行政部門
負責做好涉及“路長製”的規範性文件、實施方案及其他法律事務的審查工作。
四、市、縣宣傳部門
負責做好普通公路“路長製”的宣傳報道工作,積極跟進報道相關“路長製”落實進展及成效,宣傳相關典型,曝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營造強大宣傳攻勢。
五、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積極配合各級“路長製”組織機構、人員隊伍等要素的建立和落實工作。
六、市、縣財政部門
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統籌安排“路長製”專項經費,保障公路巡查管理、突出問題整治、技術服務培訓、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需要。
七、市、縣交通公路部門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普通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二)研究製定相關政策製度,編製“路長製”評價考核方案並上報政府審核執行;製定各階段重點整治路段,定期組織開展普通公路“路長製”綜合評價。
(三)負責排查管養普通公路路基、路麵、橋梁、隧道、邊坡、排水係統及標誌標牌護欄等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修繕並消除安全隱患;加強普通公路預防性養護和日常養護管理,抓好普通公路路麵養護、保潔和公路用地清理、路肩養護、綠化和美化工作,保障公路暢通;完善行業統一標誌標牌,規範管養公路標誌設置。
(四)組織開展路域環境整治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共同對公路路域環境問題開展聯合整治工作。
(五)聯合公安交警部門,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聯合製定的《打擊道路旅客運輸違法行為執法工作指引》(粵交執〔2019〕696號)等有關規定,開展打擊道路旅客運輸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製度化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加強路警聯合執法,深入推進交通、公安路麵聯合治超常態化、製度化,依法查處超限超載、貨物遺撒汙染公路路麵等各類交通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貨運源頭治理和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點建設;加強危險品運輸車輛管理。
(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普通公路“路長製”宣傳工作。
八、市、縣公安部門
(一)加大對各類影響道路交通秩序違法行為的執法管理力度,整治車輛亂停亂放、占道停車現象,規範主次幹道等地段車輛停放秩序。
(二)聯合交通執法部門,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聯合製定的《打擊道路旅客運輸違法行為執法工作指引》(粵交執〔2019〕696號)等有關規定,開展打擊道路旅客運輸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製度化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加強路警聯合執法,深入推進交通、公安路麵聯合治超常態化、製度化,依法查處超載、非法改裝車輛上路行駛等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三)指導轄區鎮政府推進農村“兩站兩員”建設。
(四)負責協調與“路長製”相關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整治各類“馬路市場”等現象, 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依法打擊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普通公路“路長製”宣傳工作。
九、市、縣自然資源部門
負責配合交通公路部門對公路建築控製區範圍內違法建築物、地麵構築物的查處拆除,嚴格控製公路兩側建設用地審批,打擊公路沿線非法采礦、采石、取土等問題,加強對途徑城鄉規劃區段公路兩側規劃建設管理。
十、市、縣生態環境部門
(一)負責轄區路段沿線兩側企業及經營性場所環境汙染的防治工作。
(二)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對路段沿線兩側50米企業及經營性場所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
(一)負責轄區路段沿線兩側建築工地的調查摸底工作,加大對水泥罐車、泥頭車運輸“揚撒漏”行為的管理工作,並督促其做好文明施工,出入口設置車輛衝洗設備及洗車槽,防止運輸車輛將泥土帶出工地汙染路麵。
(二)負責規範治理轄區路段沿線商店廣告牌,確保做到整齊美觀,要求店鋪貨物進店經營。(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
(三)對穿越轄區的公路兩側亂擺賣、亂堆放、亂停放、亂拉掛、亂張貼、亂搭建等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確保無占路設攤、無堆物、無違章搭建、無占綠及亂晾曬,道路上無占路洗車、修車現象,公路整潔有序。(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
十二、市、縣市場監管部門
依法配合做好沿線城鎮違法廣告行為的整治。
十三、市、縣應急管理部門
按照職責對本行業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情況嚴重的貨源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會同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因公路超限超載運輸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
未明確具體工作職責的市、縣(市、區)有關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紮實做好“路長製”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