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牢用藥安全 護好醫保基金
今年7月1日起,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聯合推行的藥品追溯碼製度全麵實施,即要求所有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銷售藥品時必須掃描追溯碼方可結算。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7月份,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共上傳追溯碼5576萬條,其中銷售環節529.53萬條,定點零售藥店共上傳追溯碼505萬條,其中銷售環節193.19萬條,藥品追溯碼製度已在我市全麵推行。
記者近日走訪梅城多家藥店了解我市藥品追溯碼的應用情況。在梅江區金山街道同福路的一家醫保定點零售藥房,店員表示結算時掃描藥品追溯碼已成為“必經程序”,無論顧客有沒有主動要求都會掃描上傳至係統後再結算。在位於金山街道的另一家連鎖藥店,店員正在打包通過線上渠道購買的藥物,同樣也對全部藥品進行了追溯碼掃描,“顧客在線上平台買的藥,我們也是會拍照留存掃完碼上傳係統後再打包送出的”。
據了解,藥品追溯碼是藥品的“電子身份證”,醫藥機構需在藥品入庫和銷售時掃描追溯碼,數據實時上傳至全國醫保信息平台(中藥飲片、院內製劑等除外)。一盒藥品的追溯碼,隻應有一次被最終銷售掃碼的記錄,若在流通過程中藥品追溯碼重複出現,該藥品就可能是被“串換”銷售的,或者是“回流藥”、假藥。醫保部門可根據藥品追溯碼提供的線索,對藥品被非法套刷醫保基金、“回流”等違法行為精準發現、精準打擊,確保守護好醫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消費者可使用手機打開支付寶、“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或“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掃一掃藥品盒上的條形碼便可知曉相關信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購買藥品後若掃描結果顯示“僅1次銷售信息”,則藥品來源合法;若顯示“多次銷售”,則可能涉及回流藥或假藥,消費者可向醫保部門等相關部門舉報。(記者 葉曉洋 實習生 李芯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