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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試行辦法》7月1日起施行:保障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需求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5-06-28 10:26:21

  日前,我市印發《梅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健全我市社會保障體係,保障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需求。該《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梅州市是我省除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城市廣州外第一個實施該險種的地市。

  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是指為長期重度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的社會保險製度。《辦法》規定,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同步參加長護險。2025年先行覆蓋職工參保人員,自2026年1月起擴大覆蓋至居民參保人員。長護險起步階段,優先保障重度失能參保人員,主要提供護理服務,不發放現金補貼。參保人員經醫療機構或康複機構規範診療、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且為本市居住的,經評估符合國家規定的重度失能人員等級標準的,可享受長護險待遇。

  《辦法》明確,經申請並通過評估認定的失能參保人員可根據服務需求,簽訂服務協議後自主選擇享受居家護理服務或機構護理服務其中一種服務方式。長護險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包含基本生活照料類和基本醫療護理類,累計40項內容。

  《辦法》對長護定點服務機構管理、服務規範、監督檢查等方麵作了明確規範。長護服務機構實行定點管理。符合條件的長護服務機構需自願申請定點,由醫保經辦機構協議管理。長護定點服務機構需按協議提供安全優質服務,對從業人員定期培訓。醫保經辦機構按協議撥付費用,依考核清算。同時,各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建立舉報投訴、信息披露等機製,強化各方監督。

  據悉,市醫保局將在7月1日舉行梅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實施啟動儀式。(記者 葉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