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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積金擴大保障範圍

支持自然災害危險區域建房戶避險搬遷安置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5-05-16 10:24:19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梅州市住房公積金支持自然災害危險區域建房戶避險搬遷安置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日前印發,推動我市自然災害危險區域建房戶避險搬遷安置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措施》明確,我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自然災害危險區域建房戶避險搬遷(以下簡稱“避險搬遷”)的繳存職工及配偶購買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需個人支付部分,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用於雙方父母購買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需個人支付部分。同時,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避險搬遷的繳存職工及配偶購買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不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繳存職工(含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餘額的20倍限製。此外,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避險搬遷的繳存職工自有住房暫不具備居住條件,租賃住房可按需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鼓勵符合避險搬遷條件的群眾以靈活就業人員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享受單位繳存職工同等待遇。

  據介紹,《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該政策的適用對象為經認定的梅州市自然災害危險區域建房戶,包括地質災害隱患點建房戶、農村削坡建房戶、河湖管理範圍內和山洪危險區建房戶和其他受自然災害威脅並有搬遷意願的建房戶。如有符合條件的,可按原有辦理事項所需材料的基礎之上,增加所在村、鎮政府出具的避險搬遷戶以及購買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時需個人支付的費用等證明材料。(記者 嚴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