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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印發方案
詮釋感染者居家治療要求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2-12-22 09:45:21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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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印發《梅州市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居家治療的感染對象、家居環境要求、自我管理要求等進行解釋說明。

  《方案》明確,未合並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或症狀輕微的感染者,基礎疾病處於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髒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情況的感染者適用居家治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居家治療人員盡可能在家庭相對獨立的房間居住,使用單獨衛生間,應當配備感染者專用體溫計、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劑等物品及帶蓋的垃圾桶,要根據相關防疫要求進行抗原自測和結果上報。

  居家治療期間,應當每天早、晚測量體溫,並進行自我健康監測,無症狀感染者無需藥物治療,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可對症處置或服藥治療,有需要時也可聯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或通過互聯網醫療形式谘詢相關醫療機構。服藥須按藥品說明書,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藥物;如患有基礎疾病,在病情穩定時無需改變正在使用的基礎疾病治療藥物劑量。

  居家治療人員要做好防護,盡量不與其他家庭成員接觸,哺乳期母親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可繼續母乳喂養嬰兒;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訪,確需就醫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堅持“點對點”,期間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此外,居家治療人員要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做好共享區域的通風消毒,準備食物、飯前便後、摘戴口罩應當洗手或進行手部消毒,個人物品單獨放置,可能接觸、使用過的物品及時清洗消毒,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遮蓋口鼻或用手肘內側遮擋口鼻,用過的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裝入塑料袋並放置到專用垃圾桶。

  《方案》明確,如居家治療人員症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症狀,自測抗原陰性並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35(兩次檢測間隔大於24小時),可結束居家治療,恢複正常生活和外出。(記者劉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