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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調整36項市級行政職權
下放或委托至各縣(市、區)和梅州高新區實施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3-12-10 10:36:2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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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在門戶網站發布《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36項市級行政職權下放或委托至各縣(市、區)和梅州高新區實施,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室了解到,《決定》調整的36項市級行政職權事項涉及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新聞出版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5個市直部門,涵蓋經濟發展、教育均衡、生態保護、城市管理等領域。職權事項包括行政許可25項、公共服務6項、其他行政權力5項。《決定》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做好事項調整的銜接落實、督促指導、依法實施工作,在《決定》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接工作,確保調整的市級行政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

  市政府辦公室職能轉變協調科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職權調整,是我市貫徹落實省、市關於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決策部署,加大簡政放權工作力度,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有力舉措。

  據悉,除《決定》公布的36項事項外,市自然資源局也將農用地轉用和未利用地轉用審批權限委托至各縣(市、區)實施,以解決農村村民住宅用地方麵需求量大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要素多、時間長等問題,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合理用地需求。(記者何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