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免費創業”空間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印發:吸引更多人才來梅和項目落地
來源:梅州日報  時間:2025-06-20 11:26:5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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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聯合印發《梅州市“免費創業”空間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細則》所稱“免費創業”空間,是指梅州各級政府通過盤活場地資源,在一定期限內為來梅創業者提供免費的創業場所。《細則》提出,來梅創業的個人和團隊包括科技研發類、文化創意類、消費服務類、社會公益類、專業服務類和其他類。對來梅創業的個人,給予25平方米以上的“免費創業”空間,免費使用時間最長為1年。對來梅創業的團隊,團隊人數2-5人的,給予50-200平方米的“免費創業”空間,免費使用時間最長為4年;團隊人數5人以上的,給予125-500平方米的“免費創業”空間,免費使用時間最長為4年。

  《細則》明確了申請“免費創業”空間需同時具備的條件,即符合條件的來梅創業項目;在創業所在地暫無創業場所。來梅創業的個人和團隊可通過“梅州人才驛站”微信公眾號或者相關小程序進行申請,也可到各縣(市、區)、梅州高新區人才驛站申請。

  《細則》強調,每個申請對象原則上隻能享受1次“免費創業”空間使用資格。此外,在“免費梅州”五大行動中已享受“免費生產”“免費辦公”政策的企業,不再享受所在地“免費創業”空間政策。

  《細則》旨在深入貫徹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落實“百萬英才彙南粵”行動計劃和“免費梅州”工作部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培育發展沃土,著力為創業者提供“免費創業”空間,吸引更多人才來梅創新創業和項目落地,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記者 賴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