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七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選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黃建固擔任梅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為幫助廣大黨員幹部和市民讀者更好地了解市監察委員會這一機構,記者就其成立的背景、職能、與紀委關係、受誰監督等相關問題,專訪了市監察委員會主任黃建固。
記者(以下簡稱“記”):黃主任,您好!作為首任梅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能否請您幫我們介紹下為何我市要推進監察體製改革,成立市監察委員會?
黃建固(以下簡稱“黃”):深化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係的重大舉措,是推動全麵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的必然要求。此次改革,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汙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從而成立監察委員會,是希望進一步整合力量,完善體製機製,增強反腐工作合力。通過這一改革,可以實現黨對反腐敗工作由“結果領導”向“全過程領導”轉變,反腐敗由“各自為戰”向構建集中統一的工作體製轉變,執紀執法由“紀法分家”向同向發力轉變,監督約束由側重紀律約束向建立監督製約機製轉變,在實踐上形成黨委集中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格局。
記:在改革過程中,我市是如何做好相關工作的?
黃:全麵深化國家監察體製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我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迅速行動、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市委書記譚君鐵為組長的市深化監察體製改革試點工作小組,在市人大、市紀委、市檢察院、市委組織部、市編辦等單位的大力協作下,市縣兩級同時發力,圍繞機構設置、建章立製、人員轉隸等關鍵環節,攻堅克難、精心謀劃、按圖施工,確保按中央、省、市確立的時間表、路線圖有力有序推進改革各項工作。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市完成了製定方案、調查摸底、人員轉隸和辦公場所籌備各項工作。現在,8個縣(市、區)均選舉、任命了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全市有103名幹部從檢察機關轉隸至監察委員會,市級新增設了4個紀檢監察室,各縣(市、區)均增設了2個紀檢監察室和1個案件監督管理室。
記: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後和紀委是什麼關係?有什麼職權?
黃:監察委員會與同級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即“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行使的是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職責。主要對我市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三大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采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鑒定、留置等12種措施。
記: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該如何理解?
黃: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具體可分為六類人群:一是中國共產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二是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三是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四是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五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集體事務管理的人員;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記:市監察委員會監督我市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那如何來確保監察委員會做到“依法”二字?它受誰監督?
黃:監察委員是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記:現在成立了市監察委員會,算不算完成了改革?下一步重點是什麼?
黃:市監察委員會完成機構組建,說明我市監察體製改革工作才順利完成了一半。下一步,我們會在市委和工作小組的領導下,抓好建章立製、兩委融合和總結提升,紮實做好“下半篇”文章。重點研究監委工作運行機製,加強內部紀法銜接,把執紀執法貫通起來,體現“合署”優勢;完善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的配合協作機製,實現監察程序與司法程序有效對接,形成權威高效的反腐敗體製機製。同時,還將積極研究使監察職能向派駐機構拓展、向鎮級延伸,建立係統完備的工作運行機製,確保“合署”辦公實現“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讓中央深化監察體製改革的決策意圖和政策目標在梅州落地生根、開花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