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的立法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動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實現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結合,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梅州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製保障。
一、做好法規草案審議工作
按照市委部署,在廣泛征求意見、調查研究、論證評估、統籌協調的基礎上,2019年常委會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繼續安排審議的法規案2件
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梅州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條例
(二)預備項目3件
梅州市揚塵汙染防治條例
梅州市農村建房管理條例
梅州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條例
這些立法項目請有關方麵搞好調研和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成熟一個審議一個”的原則視情況在2019年或者以後年度安排審議。
二、圍繞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2019年,市人大常委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準確把握新時代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所賦予的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曆史文化保護的立法權限,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努力實現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適應。重點做好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梅州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的審議工作,確保法規按計劃提請常委會審議,適時開展預備項目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
三、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主導作用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在市委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切實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組織協調,加強市人大法製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委員會與市司法局、法規起草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密切配合,積極推動立法進程。同時,加強和改進法規審議工作,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主動進行協調,廣泛凝聚共識。
四、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進一步推進立法精細化,確保法規體例精簡、內容細實、有效管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問策於民,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意見,發揮基層立法聯係點密切聯係群眾的優勢,發揮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專業優勢,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麵意見,最大限度凝聚共識。要堅決維護憲法地位和權威,始終保證與上位法的精神和要求相一致,同時堅持從市情和實際出發,使立法體現梅州特色。
五、加強立法宣傳和輿論引導
堅持立法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與立法工作同步謀劃、統籌安排,做好法規案起草、審議階段和通過後的宣傳工作,增強社會各方麵對立法過程的了解和參與,使立法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各方共識、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製觀念的過程,為法規正確、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