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有關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江區長沙鎮小密村部分土地。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同意建立廣東梅江清涼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的複函》(粵自然資函﹝2020﹞231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對泮坑片區和清涼山片區的自然保護區範圍作出調整,需對原發布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0﹞3號)擬征地紅線範圍進行調整,現重新發布征收土地啟動公告,並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範圍:梅江區長沙鎮小密村(詳見附圖:B20010、B20011、B20012)。
二、征收目的:城鎮建設用地。
三、自本土地征收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梅江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對擬征地範圍內的土地權屬、地類、麵積,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並予以配合。
四、自本土地征收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範圍內搶建、搶種、搶裝修,違者一律不予補償。
五、自本土地征收啟動公告發布之日起,原《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0﹞3號)同時廢止並以本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附件:勘測定界圖(B20010、B20011、B20012)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