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大力實施“一園兩特帶動一精”產業發展戰略和“創建廣東梅州文化旅遊特色區”的部署,加快推進省、市重點項目客家文化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深入開展征地製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國土資發〔2005〕51號)等有關規定,受梅州市國土資源局委托,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範圍:東至楊排坑村道,西至學子大道,南至芹洋水庫邊,北至楊排坑村道(詳見客家文化產業基地項目勘測定界圖)。
二、擬征收土地麵積:約720畝。
三、擬征收土地用途:梅州市城市建設用地。
四、征收補償標準及安置方式:擬按照《梅州市梅江區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執行。
五、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會同市征地和土地儲備中心、金山街道辦事處、龍豐村委會、黃坑村委會和被征地村民小組及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對擬征收範圍內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調查、確認、登記,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並予以配合。
六、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在擬征收土地範圍內,不得搶建、搶栽、搶種地上附著物和青苗,違者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發布單位:梅江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