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預公告
為完善教育服務體係,提升教育公共服務水平,確保梅州市金山教育及配套用地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和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擬在金山街道周溪村範圍內征收土地350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深入開展征地製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國土資發〔2005〕51號)等有關規定,受梅州市國土資源局委托,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範圍:位於梅江區金山街道周溪村,東至圳道,西至嘉應學院,南至梅州農校、藍塘,北至嘉應學院、劉楊
(具體以規劃紅線圖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麵積350畝。
三、擬征收土地的用途:梅州市
金山教育及配套用地項目建設用地。
四
、征收補償標準及安置方式: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參照《梅州市梅江區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具體按經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五、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區征收部門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和測量單
位,組織村委會、村民小組、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對擬征收範圍內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權屬調查、確認、登記,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轉告,並予以配合。
六、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被征收農村集體
經濟組織和農戶不得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在擬征土地上搶栽、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