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成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範圍:梅江區三角鎮東升村。(詳見梅州市城鎮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測繪編號B21005-1)
二、征收土地現狀:梅江區三角鎮東升村第7經濟合作社、第8經濟合作社屬下集體土地共0.2107公頃,其中集體建設用地共0.2107公頃,房屋共0座。
三、征收目的:城鎮建設用地。
四、征收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按《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梅市府〔2021〕4號)執行;地上附著物、青苗等的補償標準按《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梅州市梅江區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標準〉的通知》(梅市自然資〔2019〕37號)文件執行。
五、社會保障:按照《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梅州市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梅區人社函〔2021〕33號)文件執行。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止(共30日)。請在本公告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梅州市梅江區三角鎮城鎮建設用地項目征收指揮部(地址:梅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五樓,電話:0753—2316786)。如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內向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區華南大道31號,電話:0753—2119812)書麵提交。
特此公告。
附件:
⒈梅州市城鎮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測繪編號B21005-1).pdf
⒉梅州市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養老保障方案.pdf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