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局)、廳屬各單位:
《關於推進我省國土資源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2017年11月23日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
2017年11月30日
關於推進我省國土資源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廣東省委 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粵發〔2017〕16號)和《中共國土資源部黨組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意見實施辦法》(國土資黨發〔2017〕46號),切實推動我省國土資源領域安全生產改革發展工作,製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為統領,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發展,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以防範遏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為重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著力落實國土資源係統安全生產責任,完善安全監管體製,嚴格依法監管,建立安全預防控製體係,強化隱患排查和安全保障,加強礦山等重點領域工程治理,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努力提升自身安全生產水平,切實增強國土資源係統安全防範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省國土資源領域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二、全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
(一)明確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局)和廳屬各單位黨組織(黨組、黨委、總支、支部)要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由領導班子中排名第二位的副職領導同誌擔任,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黨組織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在統攬本部門、本單位工作全局中同步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研究決定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嚴格安全生產履職績效考核和失職責任追究。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廳機關各處(室、局),廳屬各單位分別負責)
(二)明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進一步履行好安全監管職責。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將安全生產落實到工作職責規定中,依法依規履行國土資源係統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廳機關各業務處(局),廳屬各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地級以上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局)及廳屬各單位要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麵責任,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製度,強化內設機構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建立全過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製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廳機關各處(室、局),廳屬各單位分別負責)
(四)健全責任考核機製。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實行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建立安全生產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製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製度。(廳人事處負責)
(五)嚴格責任追究製度。實行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日常工作依責盡職、發生事故依責追究。依法依規製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落實事故直報製度,遇有生產安全事故嚴格按規定向屬地安全監管部門直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對瞞報、謊報、漏報、遲報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責。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負有重大責任的單位依法實施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測繪等行業禁入。(廳機關各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製
(六)健全監督管理體製。加強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各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其統籌協調作用,切實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充實安全監管力量,增強安全監管保障。加強與安全監管等部門協調,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廳機關各業務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質勘查行業、測繪行業管理和地質勘查活動、測繪活動的監督檢查,每年至少分別組織一次對地質勘查行業和測繪行業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或監督檢查工作。(廳地勘處、測管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製。加強應急指揮,配合省直有關部門加強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合建立聯動互通的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對突發地質災害及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協助安全監管部門參與救援;積極參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引發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廳礦管處、地勘處、地環處、地環總站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依法治理違法違規行為
(八)配合健全管理製度標準體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配合安全監管等部門製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製度,加強國土資源管理製度與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製度銜接融合。結合職責分工,配合相關部門起草有關安全生產強製性標準。(廳機關各處(室、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無證勘查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範圍采礦等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對重大違法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完善安全生產違法線索舉報、案件移送與協查機製。加強監管執法製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方式,完善執法信息公開製度。(廳執法局負責)
(十)完善事故調查處理機製。按照職責分工,發揮專業力量,參與涉礦等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堅持問責與整改並重,充分發揮事故查處對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促進作用。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執行情況跟蹤督辦製度,對履職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實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廳黨辦、礦管處、地勘處、地環處、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安全隱患預防控製體係
(十一)嚴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配合建立部門協調聯動機製,加強與安全監管、公安、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氣象、地震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配合有關部門定期排查區域內安全風險點、危險源,落實管控措施,嚴防有關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廳地環處、地環總站負責)
(十二)加強重點領域工程治理。按照職責分工,對無采礦許可證、超層越界開采、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等礦井關閉工作及是否關閉到位進行監督和指導。會同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廢棄礦井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深入推進礦山采空區、尾礦庫的有關工程治理。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分批關閉、轉產和搬遷企業名單,配合有關部門加快實施人口密集區域的危險化學品和化工企業生產、倉儲場所安全搬遷工程。鞏固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成果,配合有關部門深化油氣開采、輸送等領域安全整治,防止新增隱患。(廳規劃處、利用處、礦管處、地環處、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實施,合理布局探礦權和采礦權。加強與安全生產規劃、城鄉規劃布局銜接,配合有關部門科學合理確定企業選址和基礎設施建設、居民生活區空間布局,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廳規劃處、礦管處、地勘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事故預防措施。加強與氣象、安全監管等部門溝通協調,強化監測預警,嚴防崩塌、滑坡、泥石流引發生產事故。(廳地環處、地環總站負責)
各單位要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建立分級管控製度,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製度、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報告製度,實行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三同時”製度,開展經常性的應急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培訓,著力提升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廳地環處、廳屬各單位分別負責)
(十五)完善隱患治理機製。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配合安全監管等部門每年至少開展1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聯合專項整治行動,消除安全隱患。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分級和排查治理標準,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廳礦管處負責)
(十六)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體係。要嚴格落實職業病危害告知、日常監測、定期報告、防護保障和職業健康體檢等製度措施,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廳屬各單位分別負責)
六、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
(十七)完善安全投入長效機製。各單位要加大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投入,強化審計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製度,建立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勵約束機製。(廳財務處(審計室)、各單位財務、審計部門分別負責)
(十八)加強安全科技支撐。繼續推廣應用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研究礦產勘查、地質災害治理先進適用技術,加快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改善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廳礦管處、地勘處、地環處按職責分工負責)積極參與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廳科教處負責)
(十九)發揮市場機製推動作用。各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製度,按規定全員參加工傷保險。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配合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係建設,建立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製。(廳機關各業務處(局),廳屬各單位分別負責)
(二十)健全安全宣傳教育體係。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製度,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內容,切實做到先培訓、後上崗。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加強警示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依法維護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和輿論監督。(廳黨辦、科教處,宣傳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行領導幹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製,根據本實施方案提出的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認真研究製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改革舉措和工作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