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製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1 號)要求,我市積極開展用地批準文件失效和撤回工作。經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審核,涉及我市已審核通過的撤回用地批準文件共8宗,現將以上8宗用地批準文件撤回範圍信息進行公告(詳見附件)。
附件:廣東省2023年度下半年失效和撤回用地批準文件清單.xls
用地批準文件撤回範圍圖.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