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於2023年3月30日依法核發了梅州市梅江芹洋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於梅江區金山辦芹洋半島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建字第MJ2023-15至18號,共4張證)。證載項目名稱為:梅州梅江芹洋碧桂園A地塊(自編號:27#樓~30#樓)。上述項目建設單位逾期未繳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逾期未申辦延期手續。按照《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一條: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年後尚未開工的,應當向原許可機關辦理延期手續,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未辦理延期手續或者辦理延期手續逾期仍未開工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梅州市自然資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