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建設單位及設計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亚搏app下载安装 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全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9〕12號)的文件要求,推行我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告知承諾製管理製度,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梅州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工業、倉儲物流項目以及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文化體育、環衛、市政工程等公共設施項目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推行告知承諾製。
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或結合地方實際自行製定。
二、基本原則
由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含注冊建築師)共同承擔主體責任,遵循“誰申請、誰負責,誰出圖、誰負責”的原則,轉變規劃管理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工程設計方案符合設計規範、麵積指標真實性和設計資料圖文一致性的管理實行告知承諾製。
三、明確職責
(一)建設單位及設計單位(含注冊建築師)
1.承諾對工程設計方案符合國家設計規範、麵積指標真實性、設計資料圖文一致性負責。
2.承擔報建材料不實造成的後果和法律責任。
(二)自然資源部門
1.采信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成果和資料,依據規劃條件及《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中主要規劃技術指標進行比對審查。
2.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對報建方案啟動隨機抽查,並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抽中項目開展技術指標複核工作。
3.經抽查發現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提供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申請規劃許可的,依法進行處理,並公開抽查結果和處理結果。
四、優化報批程序
(一)申請承諾
建設單位在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交申請時,在申請表上承諾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符合國家設計規範、麵積指標真實性、設計資料圖文一致性負責。自願承擔因報建材料不實造成的後果和法律責任。建設單位及設計單位(含注冊建築師)就承諾內容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
(二)開展公示
自然資源部門收到完整的進件材料後,采信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成果和資料,即日開展現場和網上公示。
(三)規劃方案審查
自然資源部門根據需要,依據規劃條件及《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對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中規劃技術指標進行比對審查。將規劃設計方案的綜合經濟技術主要指標及總平麵圖上的建築退界、建築間距等平麵尺寸標注和建築高度等,與國家規範、規劃條件、控製性詳細規劃和《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上的要求進行比對。
(四)審批出證
自然資源部門依程序進行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一)隨機抽查
自然資源工作人員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隨機抽簽確定抽查項目。
(二)結果告知
“告知建設單位抽簽結果”由市自然資源部門製定製式告知書,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紙質證書一並流轉至市行政服務中心“出件窗口”後按程序發至申領人。
(三)技術複核
自然資源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抽查複核工作。
1.抽查複核內容
(1)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表裏的各項內容是否符合規劃條件、國家設計規範和《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2)總平麵圖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含平、立、剖麵圖)是否一致。
(3)建築使用性質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用途。
(4)建築間距是否符合《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5)建築退界(包括後退用地紅線、規劃道路紅線、綠線、藍線、紫線等色線及建築控製線)是否符合詳細規劃和《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6)日照分析圖是否真實且符合《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7)建築高度是否符合規劃條件及航空限高。
(8)公建配套設施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劃條件及《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9)項目配套設施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劃條件、《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相關政策文件。
(10)建築密度等相關經濟技術指標是否符合規劃條件和《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11)建築項目審批部門需要複核的其它內容。
(12)城市道路寬度、橫斷麵及附屬設施是否符合控製性詳細規劃。
(13)城市幹道道路交叉口、管線工程、市政交通設施等各類市政項目工程設計方案是否符合控製性詳細規劃、《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14)城市橋梁設計是否符合《城市橋梁設計規範》。
(15)綠化設施的相關指標是否符合《城市綠地設計規範》。
2.抽查複核技術標準
(1)建築麵積計算複核標準:《GB/T50353-2013建築工程建築麵積計算規範》
(2)綜合經濟技術指標、建築間距、建築退界、項目配套設施、市政配套設施複核標準:規劃條件和《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用地性質複核標準:規劃條件和控製性詳細規劃
(4)日照複核標準:《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5)市政類項目複核標準:《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範(GB50289-2016)》《城市橋梁設計規範(CJJ11-2011)》《城市綠地設計規範(GB50420-2007)》《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和控製性詳細規劃。
以上規範、規定如有更新,以新頒布的為準。
3.抽查結果處理
對發現問題依法處理,及時將抽查結果通知住建部門。建立設計單位、技術人員及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處罰結果納入城鄉規劃信用管理,即時上傳至省市信用聯合獎懲管理平台。
4.抽查結果公布
抽查結果將在梅州市自然資源官方網站公布。
六、其它
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推行告知承諾製管理的通知》(梅市自然資〔2019〕77號)現已到期。本通知自頒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五年。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