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閑置土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審研究,認定郭紅珍、蔡永華公民位於梅江區金山辦事處周溪村的國有建設用地構成閑置土地(詳見附件),因城市規劃調整造成無法動工開發,屬政府、政府相關部門行為導致的閑置土地。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現將上述閑置土地相關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閑置土地信息公開內容登記表
聯係方式:梅江區華南大道29號梅州市自然資源局城鄉更新科,電話:2191208,聯係人:黃先生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10月 29日
閑置土地信息公開內容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