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於2012年12月試行,2014年3月正式實施,對指導梅州市城市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由於近年來國家相關規範進行了修訂和更新,原《規定》的部分內容與這些新規範有較大出入,為持續推動建設工程領域“放管服”工作、優化營商環境,實現城市規劃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提高我市規劃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結合實際,現對《規定》進行了第三次修訂,目前已修訂完成,並更名為《梅州市區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於2021年3月1日正式公布實施。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