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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建設用地審批 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天然氣管網“縣縣通工程”梅州-蕉嶺-平遠項目用地預審選址要求
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天然氣管網“縣縣通工程”梅州-蕉嶺-平遠項目用地預審選址要求
來源:本網   時間:2021-04-16 15:55:2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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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審查,我局對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天然氣管網“縣縣通工程”梅州-蕉嶺-平遠項目用地預審選址要求如下:

  一、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天然氣管網“縣縣通工程”梅州-蕉嶺-平遠項目(統一項目代碼:2104-441400-04-01-238068)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製要求。原則同意核發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二、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對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進行查詢核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或者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用地預審手續後,完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等。

  三、項目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階段,要從嚴控製建設用地規模,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要進一步處理好項目與電力、通信、給排水等市政設施及公共服務設施的協調關係,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將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環境汙染危害減至最低,認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等相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處理好項目與沿線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及曆史文化保護的關係,盡量避免項目建設對風景名勝區、旅遊區造成不利影響。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取得環境、規劃、施工等各類許可文件後方可開工建設。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4月13日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國家管網集團廣東省天然氣管網“縣縣通工程”梅州-蕉嶺-平遠項目).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