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江治理工程(廣東梅州段)建設項目
用地預審要求
經審查,我廳對韓江治理工程(廣東梅州段)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要求如下:
一、韓江治理工程(廣東梅州段)(統一項目代碼:2102-441400-04-01-341294)用地預審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製要求。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階段,要從嚴控製建設用地規模,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二、建設單位應當對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是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進行查詢核實;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或者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用地預審手續後,完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礦產資源登記等。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