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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建設用地審批 關於豐順縣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
關於豐順縣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8-13 10:02:39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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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順縣人民政府:

  經你縣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於審批豐順縣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豐自然資〔2019〕145號)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複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同意你縣將留隍鎮口鋪村陽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0.0307公頃(園地0.0307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同意使用留隍鎮口鋪村陽光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建設用地0.3997公頃。上述土地(合計0.4304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後依照規劃安排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涉及需要辦理使用林地審核手續的,未取得《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不得進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不得辦理土地供應手續。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你縣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