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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建設用地審批 關於對塔牌集團2×10000t/d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二期用電工程的用地預審意見(梅市自然資(預)函﹝2019﹞ 1號)
關於對塔牌集團2×10000t/d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二期用電工程的用地預審意見(梅市自然資(預)函﹝2019﹞ 1號)
來源:本網   時間:2019-03-29 18:20:43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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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蕉嶺分公司:
報來《關於申請辦理塔牌集團 2×10000t/d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二期用電工程用地預審的報告》收悉。經審查,意見如下:
一、塔牌集團 2×10000t/d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二期用電工程(220kV蕉嶺變-塔牌水泥廠110kV架空輸電線路)用地選址涉及梅州市蕉嶺縣。該項目擬投資0.2億元,計劃建設塔基總數約43座,擬用地總麵積0.5202公頃,其中,農用地0.4625公頃(耕地0.0000公頃),未利用地0.0226公頃。根據《關於簡化輸電線路塔基用地預審手續的複函》(粵國土資(規保)函〔2006〕1247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下放部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權限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359號)規定,我局同意通過用地預審。
 二、該項目占用蕉嶺縣 2013年度高標準農田0.0098公頃,均屬於已建高標準農田。該項目按項目性質為線狀工程類(市級立項的供電線路建設項目),屬於省規定的可以占用高標準農田的範圍。你單位需進一步規範設計,堅持做到不占、少占高標準農田,確實無法避免的,在用地報批時要按省的有關規定落實補建。
三、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全麵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的通知》(國土資規〔 2016〕10號)要求,除法律規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讓的外,其他任何建設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因此,你單位要在具體選址中避讓永久基本農田。
 四、你單位應按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報批手續,在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手續之前不得開工建設。
 五、依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的規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有效期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 2022年327日。
梅州市自然資源局
2019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