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30日,市自然資源局經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作出了《關於梅州市2019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梅州建用字〔2019〕11號)同意將梅江區金山街道、西陽鎮地段的國有農用地2.0738公頃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第49號令)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規範市縣政府建設用地審批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利用發〔2014〕184號)的有關規定, 將農用地轉用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4日(共15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梅州市
2019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三、農用地轉用地塊位置、麵積、地類:金山街道龍豐村、西陽鎮龍坑村,總麵積
2.0738公頃(林地1.7847公頃、園地0.2873公頃、其他農用地0.0018公頃)。
四、被轉用土地的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
60日內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轉用批複文件(梅州建用字〔2019〕11號)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向興寧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