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梅州市自然資源局梁維局長、黎敏文副局長、丁仁心副局長做客梅州電台“行風熱線”節目,就國土空間規劃、不動產登記、農村拆舊複墾、地質災害防治、三舊改造、電梯加裝等方麵的問題,與廣大市民進行溝通交流。市自然資源局在節目中宣傳普及自然資源相關政策法規、虛心聽取民眾對工作的意見建議、認真回應群眾關切的熱點難點,切實使全市的自然資源工作能夠更好地保護生態、保障發展、服務民生。同時,節目還通過宣傳今年6月25日第30個全國“土地日”主題“節約集約用地,嚴守耕地紅線”,呼籲廣大市民更加珍惜自然資源,共同維護建設好美麗梅州。

市民提問,“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不少老百姓並不清楚登記發證有什麼意義,哪些可以登記哪些不能登記發證,麵積怎麼定、要不要收費、要怎麼辦理?
上線嘉賓回複:目前,我市各縣(市、區)正在開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確權工作,市政府已通過各種渠道發布了公告。
根據上級要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是須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市也出台了《梅州市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載證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集體土地範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築物和構築物)可以辦理登記。
但城鎮居民非法購買的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存在壓占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存在壓占林地,存在壓占水利控製藍線等的房屋,以及集體所有土地上開發的商品住房,不予確權登記。
本次登記發證工作由地級以上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以“總登記”形式組織實施,統一開展權籍調查、登記發證和成果上報等工作,不收取任何登記費用。申請辦理登記需要提前準備好以下材料:以家庭為代表的戶主身份證明,戶口本。如果以前有發證的,準備發證的證書,或是以前宅基地批準的材料、準建證等,如果需要分家析產、繼承等情況的,也要準備好有關材料。
同時為了化解農村宅基地建設曆史遺留的相關問題,專門出台了政策予以明確。例如,對宅基地使用權按照“一戶一宅”的“戶”予以實事求是的認定,不單純以公安部門的戶籍證明認定,隻要家庭成員子女達到18周歲以上(成年)可單獨認定為一戶;原農民集體成員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因婚姻、就業、投靠等原因將戶口遷出的也可以登記;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和批準使用宅基地建房的也可以登記;等等。但也有負麵清單,那就是使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商品住房、城市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已整村搬遷或已列入拆除範圍的原舊村莊房屋,均不納入本輪總登記範圍。有需要的市民可關注微信公眾號“梅州自然資源”了解更多不動產登記及自然資源相關政策法規。
市民谘詢,人行天橋規劃建設有什麼規定?城區哪些地方有規劃人行天橋,華建市場、江南萬達金燕大道、江北月梅嘉大西門道路等都是車流大、人流大的地方,為啥還沒建設人行天橋?
上線嘉賓答複,城市人行天橋規劃建設主要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劃建範》《城市人行天橋與人行地道技術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規劃建設。
2018年,我市組織編製了《梅州市中心城區步行和自行車交通係統專項規劃》,規劃在梅州城區建設60座人行天橋。目前,嘉應路與學藝路交叉口人行天橋、華南大道梅州市中醫院側人行天橋、梅縣文體中心側人行天橋等均已按規劃建成並使用。而金燕大道萬達廣場側人行天橋、月梅嘉大西門側人行天橋也已列入專項規劃。下一步須按照人行天橋建設計劃,我局會全力做好規劃審批和用地保障工作。
市民谘詢,她在農村房屋建造之前和一村民換地並買地,換取更大麵積來建造房屋,問現在這樣是屬於自己的地方嗎?可以列入不動產登記麵積嗎?
上線嘉賓答複,首先,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九條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農村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村建房隻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申請取得宅基地進行建設。也就是說,私買私賣土地的行為是不受國家和法律承認的。
其次,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農農規〔2020〕3號)規定“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麵申請”。因此,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房前可按照宅基地的相關審批程序申請宅基地使用權。
最後,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麵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因此,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應嚴格貫徹“一戶一宅”法律規定,農村村民一戶隻能擁有一宅基地,我省農村宅基地麵積標準為: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區120平方米以下;山區150平方米以下。
市民谘詢,梅縣石扇村南,本人房屋年久失修想重新拆建,已經把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申請書上交給了縣自然資源局,都快一個月了也沒有工作人員來測量,因為要國土部門審批了才能拆建。我就想問以下幾個問題?1、一般國土部門對宅基地確權要多久?2、國土部門來測量做宅基地所有權證書要收多少費用?謝謝各位!
上線嘉賓答複,不動產登記遵循“依申請登記”的原則,《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規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
按規定,首次申請登記需聘請有資質的測繪作業單位進行測量。測繪市場是完全開放、充分競爭的市場,具體費用可谘詢測繪服務單位,至今未提供測繪服務的原因,可能是近期雨水較多、無法進行外業作業有關,具體情況需要向提供服務的公司確認。
自然資源部分宅基地使用權登記法定工作時限為30個工作日(不含公告期)。依申請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隻收取不動產權屬證書工本費,每本證書10元。
今年我市將以“總登記”形式組織開展“房地一體”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本次登記發證工作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統一開展權籍調查、登記發證和成果上報等工作,不收取任何登記費用(包含證書工本費)。梅州市人民政府已發布在梅江區、梅縣區範圍內開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的通告,目前此項工作已以村為單位全麵鋪開,如不急於辦證可等“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相關工作人員入村開展工作時再辦理。
市民谘詢,1、農村拆舊複墾第二期,現在的補助標準是多少,什麼時候發放?去年就來測量了,也簽了合同,至今沒有下文。
2、我家有房子被判定為危房,在“三清三拆”行動的時候拆除了,大概兩百平方,前年拆的,聽說拆了的也會做證,證明地方是我的,那做證那些要什麼流程呢?
上線嘉賓答複,拆舊複墾工作是我省為妥善解決農村建設用地閑置問題,通過拆舊複墾盤活農村舊住宅、廢棄宅基地、空心村等存量建設用地,將騰退出來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以公開交易方式在省內流轉用於城鎮建設,並把流轉指標的收益返還給農村用於脫貧攻堅和新農村建設而出台的一項重大政策舉措。我市這項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有力促進美麗鄉村建設。
複墾指標交易最低保護價每畝50萬元收入扣除市級統籌資金每畝5萬元和項目實施成本5萬元每畝後,剩餘40萬元每畝由出售指標地區按5%、5%、5%、10%和75%的比例分配給縣級財政、鎮級財政、村民委員會、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具體為:縣級財政、鎮級財政、村委會分別為2萬元每畝,村民小組或其他土地所有權人4萬元每畝,村民個人(土地使用權人)30萬元每畝。
拆舊複墾按照工作可以分為拆舊、複墾、交易、收益分配四個環節,在上述各個環節均應公告,且有法定的公告時間。所以,整個拆舊複墾流程較多,各個環節公示(告)也有法定時間要求,再加上實施過程中如果有村民提出增加或減少拆舊複墾地塊,則時間更長。你反映的“去年測量了,也簽了名,但目前未有結果”問題,屬該項目仍在履行相關程序,請你耐心等待,或可以向當地鎮級政府或自然資源拆舊複墾主管部門谘詢。謝謝你對拆舊複墾工作的支持參與!
第二個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規定,宅基地原址翻建、改擴建和異址新建,需要啟動宅基地審批程序。因此,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可以戶為單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使用權。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申請宅基地使用權應當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文件或權屬來源材料、宗地圖等資料。
市民提問,農村的舊屋,受到自然災害損壞了一部分,聽說有相關補償,請問有嗎?
上線嘉賓回複:自然災害的種類比較多,造成房屋損毀的補償問題,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具體可谘詢當地政府和民政部門。對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的房屋,住戶為了避免地質災害威脅,而實施房屋搬遷或工程治理的,目前當地縣鎮政府一般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困難群眾少量資金支持,具體金額按當地政策文件執行。
市民提問:家裏的房子是削坡建房,現在我父母還在那裏住,夏季多雨水和台風,是地質災害多發季節,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降低風險嗎?
上線嘉賓回複:在梅州山區,削坡建房現象相當普遍。絕大多數致人傷亡的地質災害都發生在這些削坡建房戶裏。降低地質災害風險應注意做好以下四個方麵:
一是削坡後要護坡
山區農村建房時難免要削坡。關鍵是要把削坡後形成的不穩定邊坡“保護”好,消除其不安全隱患。當前,我市農村絕大部分建房戶削坡後未采取護坡措施,是誘發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的重要原因。如果削坡後能夠采取降坡減載、壓腳、坡麵防護、築擋土牆、挖排水溝等護坡措施,大部分地質災害隱患都可以消除。
二是不住上堂住下堂、不住一樓住二樓
農村住房一般都分上堂、下堂。崩塌、滑坡發生時,首先衝倒的是靠近後坡的上堂房間。為安全起見,在每年的雨季(4-9月),全家人應搬到下堂房間來居住和生活,盡量避免長時間呆在上堂房間,並且要住二樓,不要住一樓。這樣即使發生了崩塌、滑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的幾率也大大降低。遇到緊急情況應及時撤離。
三是屋後落泥暫緩清理
較大規模崩塌滑坡發生之前,一般都會先有小崩小塌發生。因此,下雨時發現屋後有泥土崩落,很可能是大規模崩塌滑坡發生的前兆。這時千萬別前去清土。正確的做法是立即撤出所有人員。等天晴後,經觀察確認無危險後,再清理屋後落土也不遲。據統計,在我市所有被地質災害奪去生命的人員中,超過三分之一是由於前去清土被掩埋致死的。
四是遇大暴雨主動避讓
崩塌、滑坡災害主要是由降雨誘發,具有突發性強、危害性大的特點。山區依山建房和削坡建房的朋友,對地質災害不能抱僥幸心理。俗話說,小心行得萬年船。遇到大暴雨等成災概率較高的災害性天氣,應該主動采取避讓措施。
目前我市把這種災害性天氣劃分為四個等級。其中1、2、3三個等級預警信息采用手機短信或者電話語音的形式,直接向政府有關部門人員和預警區內受威脅的群眾發布。廣大群眾收到預警信息後,要根據不同的預警等級,主動采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市民谘詢:加裝電梯除了本棟住戶有時會難以協商之外,與加裝電梯無直接關聯的其它住戶,有時也會來阻撓,出現協商難的問題。請電梯公司按照規劃標準做好了設計,完全符合建設要求,就在提交批準的時候,旁邊一個車庫業主出來反對,導致去年至今一直得不到批複。
加裝電梯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矛盾比較集中,關鍵點在於居民意見不統一。依照政府相關法規,加裝電梯是否該棟業主三分之二住戶同意即可報批?
上線嘉賓回複:一、“旁邊車庫業主出來反對,導致去年至今一直得不到批複”的問題。根據《梅州市市轄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規定》(梅市府辦〔2018〕5 號)第二十四條規定:“業主認為因增設電梯侵犯了自己的所有權和相鄰權等民事權益而提出要求的,由業主之間協商解決。街道(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應業主請求,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組織調解,促使相關業主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業主之間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業主認為因增設電梯的有關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應取得利害關係人的同意,方可按程序辦理行政許可。
二、關於“加裝電梯是否該棟業主三分之二住戶同意即可報批”的問題。因住宅小區加裝電梯需使用小區業主公共建築空間,須由業主共同決定,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即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麵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且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的意見”。涉及個人權益問題,目前無法突破相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
三、關於“加裝電梯建議由政府牽頭統一規劃、組織實施”的建議。我們會記錄下來,充分借鑒外地好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進行認真研究論證。
市民谘詢:2014年買套房已經有6年了,一直不給我們32棟全體業主辦理房產證。望給我們老百姓解決房產證問題。
上線嘉賓回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繳納相關的稅費,並且相關房產不能存在違法違規的內容。
您可先了解一下您所購買的商品房有沒有確權辦證?如已確權辦證,您可以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持相關登記材料到行政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進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如未確權辦證,您應向房地產開發企業了解到底是何原因未進行確權辦證,進行確權辦證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我市於去年已出台《關於處理梅州市不動產登記有關曆史遺留問題的意見》,為10類曆史遺留問題提供了解決意見,這為以人民為中心、分類施策妥善解決我市不動產登記實施前的曆史遺留問題,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提供了詳實有力的依據。
對於這位反映的問題,我們也將記錄下來,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後續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