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少波、陳少芳(繼承陳美豪、鍾璿飛)因保管不善,將(2001)0496號不動產權證書遺失(滅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陳少波、陳少芳(繼承陳美豪、鍾璿飛)
2025 年8月15日